湖北出台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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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小白 | |
近日,湖北省知识产权局、省委网信办、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数据局、中国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等十二部门联合印发《湖北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旨在规范全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行为,维护数据要素市场参与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数据要素的高效生产、流通和使用,支撑湖北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办法》对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对象、登记主体作出明确规定,并明确经登记的数据知识产权具有公示效力,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可以作为登记主体合法持有相应数据并行使权益的初步证明。鼓励数据处理者及时登记数据知识产权,发挥登记证书在数据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质押融资、价值评估、资产入表、证券化等业务中的作用。 《办法》提出,湖北省各级负有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职责的部门应当会同其他有关部门推动建立与数据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和流通使用规范,加强对数据知识产权流通使用全过程的指导,拓宽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运用场景。 下一步,湖北有关单位将持续推进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实践,积极推进登记证书在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产业数据价值化、数据跨境流通等工作中的运用,促进全省数据要素创新开发、传播利用和价值实现。(李杨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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