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画作品被指抄袭纠纷时有发生,业内人士怎么看?

〖2024/2/7 8:08:00时〗 本网提供 【字体:
新闻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咖啡
 
        近年来,我国书画市场快速发展,然而书画作品被指抄袭的纠纷也时有发生,书画作品的二次创作(下称“二创”)引发业界关注。繁荣书画创作,催生书画精品,亟待加大版权保护力度。

  书画作品引纠纷

  近年来,随着艺术市场的迅猛发展,抄袭和侵权问题在书画市场也时有发生。比如2017年画家周尊圣被侵权一案中,某画家举办了一场“中国红晋京展”,周尊圣却从中发现有作品模仿自己的作品,部分作品甚至可以“以假乱真”。双方最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达成和解,该画家向周尊圣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等。

  对于此次书画涉嫌抄袭的纠纷,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虎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分析,当下抄袭纠纷时有发生,首先,艺术家缺乏自身权益保护意识。一些艺术家对自身作品权益认识不清,或者对侵权行为持宽容态度,一定程度上纵容了抄袭和侵权行为的发生。其次,经济利益的驱动。不法分子为了追求经济利益不择手段,通过抄袭和侵权获得非法利润,这成为抄袭和侵权问题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之一。最后,鉴定难度大。由于书画作品的独特性,鉴定是否抄袭或侵权往往存在一定的难度。一些被侵权艺术家可能无法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的权益被侵犯,这也给了一些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二创”认定有条件

  在不少书画作品著作权纠纷中,“二创”是双方争议的焦点。那么,如何界定“二创”作品呢?

  通常认为,“二创”指的是创作者在已有的原创作品基础上,以重新创作、改编、演绎、二次创意等方式,创造出新的作品。这种创作可以在原有作品的情节、角色、背景基础上进行延伸、扩展,也可以在原作的基础上加入新的元素、解读和表达。书画创作中的“二创”通常指的是在原有作品的基础上进行再创作、改编、演绎或重新创作的行为。这种创作方式在现代社会日益流行,涵盖了文学、艺术、影视、音乐、游戏等各个领域。

  在赵虎看来,书画创作若要认定为“二创”作品,首先,要有原创作品,在原创作品上通过临摹、模仿、改编、演绎等手段进行再创作,从而形成一个区别与原创作品的新作品,这种作品称之为“二创”作品。其次,“二创”作品只有合法才能得到法律保护。对原创作品进行再创作需要获得原作者的授权或许可,未经原作者许可擅自对原创作品进行再创作,侵犯了原作者的知识产权,此时形成的作品构成侵权作品,如果发表便会承担法律责任。最后,“二创”作品也要保证其原创性和创新性,“二创”作品是在原创作品基础上再创作出的新作品,这种创作不是简单的复制或修改,而是要有“二创”作品作者的独创性表达,否则不是“二创”,而是“复制”。

  “因此,认定为‘二创’作品,一要是在原创作品基础上进行再创作,二是再创作的过程要具有合法性,三是‘二创’作品要包含作者的独创性表达,既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又避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赵虎表示。

  保护权益有路径

  书画家通过作品的版权转让、许可等多种途径,来充分开发其作品的市场价值,既有利于激励创作,也能够实现市场的良性循环发展。那么,应该如何营造良好的书画版权环境呢?

  画家周尊圣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建议相关单位、组织为艺术家的艺术品版权保护提供更多帮助,国家应不断完善有关艺术品的相关立法工作。他同时表示,艺术品的版权保护离不开艺术家的积极参与,艺术家站出来打假维权非常有必要,甚至可以说是必须要做的事,这是艺术家义不容辞的责任。以书画行业为例,权利人主动维权有利于净化书画市场风气,保护书画产业生态,是对藏家负责的重要表现。如果权利人放纵侵权行为,最终会伤害书画行业的每个从业者和艺术家本人,甚至影响中国画艺术的整体形象,所以艺术家维权势在必行。

  赵虎也表示,书画创作者要提高自身的维权意识,积极拿起法律武器来进行维权。同时,也可以通过专业知识产权律师来处理维权事宜,提高自身的维权效率。另外,确权是防范侵权风险的第一步。书画创作者应该保留创作过程中的底稿、沟通记录等材料,并在作品创作完成后积极主动进行版权登记。在遇到侵权情形时,书画创作者能够及时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对该作品享有的合法权益,获得维权的坚实基础。“当然,有效防范书画作品侵权风险需要国家、社会和个人的共同努力。只有全社会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才能够有效地遏制书画市场上的侵权行为,促进艺术市场的健康发展。”赵虎表示。(记者  侯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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