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注商标恶意诉讼,原告被罚10万元!

〖2024/1/27 8:47:00时〗 本网提供 【字体:
新闻来源:湖南日报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咖啡
 
        12月21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联合举办知识产权恶意诉讼法律规制座谈会。会议当天,参会人员齐聚长沙市知识产权法庭,旁听了某数字科技有限公司、长某新贸易有限公司诉长某新科技股份公司商标侵权案。

        “商标是我们公司先申请注册,被告的商标侵权行为对我们公司生产产品、实验等后续工作造成一系列影响。”法庭上,原告以被告使用“长某新”标识侵犯其商标权,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300万元。

        被告方辩称,被告公司成立于1998年,而原告某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3月,注册资本5000万,未实缴,无员工,注册地址也是一处居民住房;长某新贸易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成立的,注册资本为0元,注册地址为一商铺,无生产场地。且原告某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成立后8个月内申请注册了129个商标,商标类别涵盖了24类商品。案件中涉及的12枚“长某新”商标是原告在2022年3月22日申请注册的,正好是被告前身申请变更企业名称的次日。

        因此,被告认为原告属于恶意抢注商标、滥用诉讼权利,构成恶意诉讼。

        庭审中,法院向原被告双方出示了检察院发出的检察建议。据了解,该案是长沙市检察院依职权对恶意诉讼行为监督案件,通过多方取证和大数据比对,发现涉诉的“长某新”商标系某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恶意抢注商标,及时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认定原告公司恶意诉讼行为并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综上,法院采纳检察建议,裁定驳回原告某数字科技有限公司、长某新贸易有限公司的起诉,并决定对其判处罚款10万元。该案是湖南省全省法院对原告恶意诉讼行为依据《商标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第一例,也是检法合力惩治打击知识产权恶意诉讼的成果。

        小到个体工商户,大到上市企业,都有可能在经营过程中遇到商标侵权纠纷等类似问题。为了避免出现商标被抢注的情况,品牌方务必要及时申请商标注册。但若已经被恶意诉讼侵权,也请不要慌张,及时咨询专业的知识产权律师,为您制定响应策略。高沃拥有专业的知识产权服务团队,为您提供从申请到诉讼一站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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