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爵”非“铂爵”,铂爵旅拍起诉同行侵犯商标权,赢了

〖2023/3/19 14:34:00时〗 本网提供 【字体:
新闻来源:现代快报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紫藤
 
    “ 铂爵旅拍,婚纱照,想去哪拍,就去哪拍!“ 几年前,一句洗脑的广告语,让铂爵旅拍在一众婚纱照影楼中脱颖而出。大理有一家伯爵丽莎婚纱摄影公司,不过仔细一看,此 “ 伯爵 “ 非彼 “ 铂爵 “,为此铂爵旅拍将伯爵丽莎婚纱摄影告上法庭。日前,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此案的裁判文书。

    铂爵旅拍起诉同行侵犯商标权,要求赔偿 10 万元

    在发现大理这家伯爵丽莎婚纱摄影公司的疑似侵权行为之后,铂爵旅拍就开始着手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2 年的 6 月 12 日,铂爵旅拍文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铂爵旅拍 “)委托代理人通过 “ 公证云 “ 平台,对大连伯爵丽莎婚纱摄影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以下简称 “ 伯爵丽莎大理分公司 “)店铺招牌及内部装饰现状进行拍摄取证,并对所取证据的取证过程申请出具了公证书。

    公证书图片显示,伯爵丽莎大理分公司招牌有 “ 伯爵丽莎全球旅拍 “ 字样,字体大小一致,内部装饰有 “ 伯爵丽莎全球旅拍 “ 字样。2022 年 7 月至 8 月,伯爵丽莎大理分公司又多次在朋友圈内,以 “ 伯爵丽莎旅拍 “ 等文字进行网络宣传。

    鉴于现有的证据,铂爵旅拍以侵害商标权、不正当竞争纠纷为由,将伯爵丽莎大理分公司告上了法庭。铂爵旅拍向法院诉求,判令拆除被告伯爵丽莎婚大理分公司含有 “ 伯爵 “ 字样的店面门头、店内装饰装潢,停止在微信、视频号等网络平台,宣传推广经营行为中使用 “ 伯爵 “ 或者与其近似的字样。铂爵旅拍还请求法院判令,伯爵丽莎大理分公司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停止在其企业名称中使用 “ 伯爵 “ 或者与其近似的字样,并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 10 万元。

    企查查显示,伯爵丽莎成立于 2018 年 10 月 16 日,而伯爵丽莎大理分公司成立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也就是,截至铂爵旅拍取证当天,伯爵丽莎已成立并营业近 4 年之久。

    被告辩称:“ 伯爵旅拍 “ 并不是铂爵旅拍的注册商标

    面对铂爵旅拍的指控,伯爵丽莎大理分公司则觉得很冤枉。

    在庭审中,伯爵丽莎大理分公司辩称,铂爵旅拍并非摄影类 “ 伯爵 “ 或 “ 伯爵旅拍 “ 商标的所有权人,也不是摄影类 “ 伯爵 “ 商标的所有权人。“ 伯爵 “ 系列的注册商标,是由历峰国际有限公司于 1988 年起在中国申请注册,历峰国际有限公司于 2013 年起注册成功 9060166 号摄影类 “ 伯爵 “ 注册商标并长期使用的,该商标的专用权期限至 2023 年 12 月 27 日,但是因被他人举报而于近期被审查,但仍然在保护期内。

    伯爵丽莎大理分公认为,铂爵旅拍自 2017 年起,多次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申请摄影类 “ 伯爵旅拍 “ 注册商标且均被驳回,无一通过。事实说明摄影类 “ 伯爵旅拍 “ 注册商标,并不是铂爵旅拍的注册商标。本案中,铂爵旅拍试图通过民事诉讼以得到超过知识产权局商标局认可的保护范围,侵害了第三人的利益,更是涉嫌滥用诉权,其诉讼请求不应该得到法院支持。

    法院:构成侵犯商标权和不正当竞争,判赔 2 万元

    2023 年 3 月 14 日,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此案的裁判文书。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本案中,铂爵旅拍注册的文字商标均以 “ 铂爵 “ 为显著标识。伯爵婚纱摄影在经营场所店面店招正面突出使用 “ 伯爵 ““ 旅拍 “ 字样,在微信朋友圈宣传中多次、突出使用 “ 伯爵 “ 文字,构成商标性使用。以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伯爵丽莎大理分公司使用的 “ 伯爵 ““ 旅拍 “ 标识与铂爵旅拍涉案三个注册商标的显著部分 “ 铂爵 “ 称呼相同、字形相似,易使相关公众对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认为其来源与涉案注册商标有特定联系。不仅如此,铂爵旅拍提交证据证明,涉案注册商标在全国范围内具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综上所述,大连伯爵丽莎婚纱摄影有限公司、大连伯爵丽莎婚纱摄影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侵犯了被铂爵旅拍文化集团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关于伯爵丽莎大理分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的问题。法院认为,企业名称与商标均属于商业标识,经营者在使用注册商标和企业名称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遵守商业道德,对他人具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商标应作合理避让,避免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因此伯爵丽莎大理分公司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最终,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判令,伯爵丽莎大理分公司赔偿铂爵旅拍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共计 2 万元。(季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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