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公布一批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典型案例

〖2022/5/16 15:17:00时〗 本网提供 【字体:
新闻来源:山西晚报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小白
 
    近年来,省市场监管局深入推进知识产权保护行政执法工作,针对人民群众关切和社会舆论关注的重点领域,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加强专利行政裁决,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近日,省市场监管局公布一批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典型案件。

  1.临汾市隰县市场监管局查处的某文具文体批发部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案。经查,当事人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擅自销售含有奥林匹克五环图案标志、奥林匹克徽记以及“冰墩墩”吉祥物钥匙扣。上述行为违反《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四条规定,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对侵犯奥林匹克专有权的商品予以没收,罚款人民币6000元。

  2.朔州市市场监管局查处的某珠宝店销售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案。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对侵犯奥林匹克专有权的涉案物品予以没收,罚款人民币15000元。

  3.阳泉市市场监管局查处的某商贸中心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经商标权利人鉴定,其销售的产品属假冒其注册商标产品。阳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对侵权商品予以没收,罚款人民币2.5万元。

  4.运城市市场监管局查处的盐湖区某生鲜便利店销售侵犯某日用品有限公司“爱生活”注册商标专用权案。经权利人工作人员现场鉴定,上述产品属于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并出具了鉴定书。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涉案商品,罚款人民币3000元。

  5.太原市市场监管局查处的山西某烘焙食品有限公司使用北京2022年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进行商业宣传案。涉案短视频号为山西某烘焙食品有限公司认证并使用,用途为直播销售和品牌宣传。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罚款3万元。

  6.山西某科技有限公司与晋城市某商贸有限公司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达成调解协议并经司法确认案。晋城市市场监管局根据案件情况及双方诉求,协调双方多次沟通后达成调解协议并获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确认。

  7.山西某玛钢有限公司与山西某某玛钢铸造有限公司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案。经调查,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其生产销售“消防三通”设计生产时间早于涉案专利申请日,属于行使先用权行为,因此,其不构成侵权。

  8.山西某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与阳泉市城区某烟酒行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案。阳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销毁相关宣传资料。

  9.山西某商贸有限公司与闻喜县某彩绘工艺品有限公司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并达成调解协议、许可协议案。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侵权行为成立,责令其停止生产侵权产品并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侵权产品投放市场。

  10.德国某设备和运输系统股份两合公司与山西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发明专利侵权纠纷案。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案进行审理后,认定其构成侵犯专利权行为,责令山西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停止制造销售涉案侵权产品并销毁制造涉案侵权产品的专用设备和模具。(记者 许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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