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联合印发产学研合作协议知识产权相关条款制定指引

〖2021/10/26 9:40:00时〗 本网提供 【字体:
新闻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悠乐
 
    为促进产学研合作和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指导企业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做好产学研合作中的知识产权归属与处置工作,有效防控相关法律风险,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科技部办公厅(室)联合印发了《产学研合作协议知识产权相关条款制定指引(试行)》。

  《指引》的印发旨在引导产学研合作双方从项目启动之初明晰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置方式,从而提高合作效率,降低法律风险,避免知识产权纠纷;提高高校院所与企业合作的法律意识、交易意识和谈判意识,规范引导知识产权交易过程。

  《指引》列出了产学研合作协议中涉及知识产权的核心条款,包括共性条款和个性条款。共性条款包括定义和解释、保密等内容;个性条款根据产学研合作的知识产权归属常见情形分为三类:知识产权归高校或科研院所所有、归企业所有、双方共有或各自拥有。

  下一步,三部门将利用多种渠道面向高校、科研院所和中小企业进行宣传推广,组织专题培训或开发专门培训课程,切实降低产学研合作过程中的知识产权风险。此外,在《指引》试行过程中,三部门将及时收集使用各方的反馈意见,根据社会需求进行更新或开发针对不同场景和对象的细化版本。(晏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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