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妹私自生产、销售带注册商标包装袋 未“吃盔”先“吃亏”获刑3年

〖2021/7/23 8:38:00时〗 本网提供 【字体:
新闻来源:新民晚报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紫藤
 
    消费者买到的锅盔货真价实,包装袋却属于假冒伪劣。刘某与其妹刘某某未经餐饮公司允许,私自印刷、销售印有某品牌注册商标标识的外包装纸袋,侵犯了他人知识产权。经徐汇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徐汇区法院日前以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刘某和刘某某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4万元至3万元不等。

  小甜锅盔(化名)是夕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化名)旗下的知名锅盔品牌。公司在管理过程中明确要求,店内只能使用从总部购买的印有锅盔注册商标的外包装袋。2019年,公司发现多家加盟店购买包装袋的数量大幅下降,但营业收入却并未减少。调查后发现,原来这些加盟店向他人购买了印有注册商标的外包装袋。也就是说,有人在未经公司授权许可的情况下,私自印刷带有锅盔商标的包装袋并对外销售。

  餐饮公司向徐汇区检察院寻求帮助。去年7月,徐汇区检察院通过研判认为,侵权人可能有假冒注册商标的犯罪事实,便将该线索移送至徐汇公安分局。8月22日,被告人刘某和刘某某在山东被刑事拘留,公安还在现场查获2万余个印有锅盔注册商标的外包装袋。

  检察官调查后得知,餐饮公司于2019年9月7日注册了锅盔商标,有效期至2029年9月6日。鉴定发现,刘某生产的包装袋与正版在外观上一模一样,仅有纸张厚度和内部涂层的区别。原来,刘某和刘某某系兄妹关系。2013年前后,刘某开了一家印刷厂,专门生产食品包装袋,工厂主要由刘某负责经营管理,没有经过工商登记,也没有食品包装袋的生产许可。一旦客户提出资质方面的要求,刘某就出示一份要来的其他公司的营业执照。而实际上,刘某与该公司没有任何关系。他的妹妹刘某某则负责替哥哥招揽生意。

  两名被告人交代,刘某接到自称锅盔店的电话,问能不能做锅盔包装袋。2019年起,刘某在未经商标所有权人授权的情况下,开始生产带有锅盔注册商标的外包装袋并对外销售。客户支付定金后,刘某某将客户的要求、地址等发给哥哥,刘某会将生产现场视频发给客户,客户再支付尾款。锅盔包装袋的生产、销售过程,实际上都是没有经过公司授权许可的侵权行为。(记者 袁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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