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艾热线|集体证明商标注册申请篇(三)

〖2020/5/22 8:51:00时〗 本网提供 【字体:
新闻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紫藤
 
    问:我们协会想申请“花果山”集体商标,但我们发现,别人在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了“花果山”商标,那我们的商标还能核准注册吗?

    答:不能核准注册。

  虽然集体商标与普通商标在使用方式、注册人与使用人的权利义务等方面有所不同,但是集体商标作为商标的一种类型,仍属用于区分商品和服务来源的商业标志,应遵循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在进行在先权利检索时,要与在先注册的商标(包括普通商标在内)进行近似性比对。

  因此,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构成相同或近似的普通商标和集体商标无法并存。

    问:我在中国商标网上查询发现有人在第28类商品上申请的“安全玩具”证明商标被驳回了,请问为什么被驳回?

    答:设置证明商标的目的是通过引入市场的第三方评价体系,向社会公众证明某一商品或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证明商标作为商标的一种类型,也应符合包括商标法第十一条在内的有关规定。因此,证明商标也应该具有显著特征。

  “安全玩具”是指不存在危险和危害隐患的玩具。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可能危害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符合国家标准是相关生产经营者必须达到的基本质量要求。“安全玩具”用作证明商标仅仅表示“玩具”商品的质量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缺乏显著特征。根据商标法第三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2)项、第三十条、《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的规定,应予以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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