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保护是优化营商环境硬指标

〖2019/11/7 8:26:00时〗 本网提供 【字体:
新闻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悠乐
 
    国务院日前公布《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其中第十五条指出:“国家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推动建立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健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国家持续深化商标注册、专利申请便利化改革,提高商标注册、专利申请审查效率。”
  
    “产权保护特别是知识产权保护是塑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方面。”2017年7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时这样说。《条例》的规定,体现出我国政府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以法治手段推动营商环境优化的坚定决心。
  知识产权是保护创新成果的法律制度,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离不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水平不断提高。市场监管总局和知识产权局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各项要求,持续加大保护力度,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赢得国内外各界积极评价。5月份国务院发布的《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与营商环境新进展报告(2018)》显示,2018年,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和营商环境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世界银行前不久发布的《全球营商环境报告2020》显示,中国营商环境世界排名第31位,较去年提升15位。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这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也是提高中国经济竞争力最大的激励。”“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习近平总书记对知识产权保护与营商环境的论述,既指明了方向,也提出了要求。《条例》的出台,从国家层面确立了优化营商环境的基础性行政法规,第十五条又对知识产权保护以及便利化改革作出具体规定,必将推动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取得新发展,促进我国营商环境再上新台阶。
  
    《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建设进入新阶段。12月1日,《条例》即将生效。市场监管(知识产权)部门应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条例》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条款的重要意义,深刻理解保护知识产权与优化营商环境之间的关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条例》规定落到实处,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最大限度释放创新创造活力,有力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晓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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