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芒了”引发商标权纠纷

〖2018/11/15 9:11:00时〗 本网提供 【字体:
新闻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紫藤
     
    因认为其注册的商标“泰芒了”未经许可被粒东饭饭(北京)餐饮有限公司(下称粒东饭饭公司)擅自使用在店铺牌匾、宣传彩页、冷饮产品等上,赖三金(厦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下称赖三金餐饮公司)以侵犯商标权为由将该公司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下称海淀法院),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商标专用权、停止使用“泰芒了”标识、赔偿损失及合理费用6万元。目前,海淀法院已受理该案。

  原告赖三金餐饮公司起诉称,其成立于2015年,主要从事各种甜品、饮品的制作与销售,并于2017年获准注册了“泰芒了”商标。至今,全国已有多家“泰芒了”连锁店,在饮品行业已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后经原告调查发现,粒东饭饭公司经营的饮品店未经其许可,擅自在店铺匾额、店内产品、宣传彩页上使用“泰芒了“标识。原告认为,饮品店擅自使用 “泰芒了”标识的行为已经属于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种商品上使用相同或类似商标的情形,已经引起了消费者的混淆误认,侵犯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谷白)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