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企“山寨”自家商标呼唤加大产权保护

〖2018/8/6 8:49:00时〗 本网提供 【字体:
新闻来源: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晨风
 
    日前,创维发布品牌维权声明,指责拼多多中所售“创维先锋”、创维云视TV、创维e家等,涉嫌假冒。伴随拼多多事件的不断发酵,知名商标与“山寨品牌”之争也成为人们关注的话题。事实上,不少知名企业早已未雨绸缪,注册了大量自己品牌的“山寨”商标,如可口可乐注册了“雷碧”、大白兔注册了“小白兔”、老干妈注册了“老干爹”、阿里巴巴注册了“阿里爸爸”等。 

  近日,因为拼多多上市而触发了“销售假冒品”的舆论风暴应急机制,也因为美国多家律所对拼多多发起集体诉讼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约谈提出整改要求,而更加全景的暴露了“碰瓷”知名品牌的山寨产品的诸多不足,尤其在前期产品涉黄涉暴力风波尚未消,甩锅式的回应则加剧了舆论的“增递效应”。 

  在拼多多涉假的诸多负面问题中,“山寨知名产品”恐怕是最突出的表现之一,从童话大王郑渊洁的举报,到创维发布品牌维权声明,再到众多消费者的吐槽,不难看出,包括三星、小米、创维等知名电视品牌均遭到了类似“碰瓷”。仅记者在拼多多APP看到的就有小米视界、创维先锋、松下智能、王牌视家、王牌天下、海信智能山寨品牌,立白、老干妈、超能和蓝月亮这样的山寨现象也屡被曝光。迫不利己的情况下,为了维护已有知名品牌,各知名商标不约而同的采取了防御战术,注册了与自身品牌名极为相似的商标,采取了先入为主的策略。 

  我国的商标法规定,在同种或者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同时在近似商标的界定上,有着极为严格的标准和清晰的界限,并不存在判断上的模糊性。同时,监管部门也采取了大力防控和打击措施,交出了较为突出的成绩单,比如数据显示,2017年,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共查处各类商标违法案件3.01万件,涉案金额3.65亿元,罚没金额4.7亿元。 

  然而,保护知识产权是一项各方共同参与的行动,需要各责任主体通力合作并形成共治格局。拼多多之所以触发了众怒,就在于其平台上出现的大量山寨“名牌商品”主要是集中在商标近似上。但在打击“碰瓷”知名品牌上,却没有发挥平台应有的作用,变相成了违法行为较为集中的地方,也使得假冒现象和山寨行为较为突出。消费者保护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这其间有一个极为关键的问题是,难以评判平台方是否履行了应有的责任,或者履行已完全到位,究竟是实质性介入还是象征性干预,需要让第三方平台的连带责任更明确,否则责任主体就会虚以应付。 

  电商法在征求意见稿明确了这一原则,但立法倡议始终难以落地,在此轮舆论风波中,拼多多的回应被质疑甩锅,也引发了外界对约如何约束电商平台,让其有“象酒驾一样打假”成为自觉行动的深度思考。各知名企业“山寨”自己的商标,实为外界知识产权保护不力的条件反射,属无奈之举下的次优选择,也对强化保护短板提岀了更高的要求。 

  客观而论,尽管国内知识产权保护成效明显,但鉴于基础薄弱和起点偏低,依然处于较低的水平,侵权现象依然相对严重,仍有大量的工作要做。若不弥补这一缺陷,则难以优化国内的创新创业环境,也给别人留下保护不力的口实。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电商作为新经济的重要构成,理应在规范中健康发展,尤其是线上线下一体的现实下,部分电商平台的甩锅之论,其实也是行业治理的缩影,并对下一步的补强带来了启示。依法治网,当有样本参照和治理镜鉴。(盛飞)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