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栏山陷“牛二”商标纠纷案 凸显酒企维权背后困局

〖2018/1/14 15:43:00时〗 本网提供 【字体:
新闻来源:中国经营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鱼儿
 
    “我们已经将顺鑫农业(000860.SZ)起诉到了北京市高院。”四川五纵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五纵”)董事长宴波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起诉书是2018年1月5日送达的。 

    四川五纵起诉北京顺鑫的原因,在于对“牛二”商标的竞夺。为了“牛二”商标,顺鑫农业旗下牛栏山酒厂已经走了8年的申诉之路。直至2017年12月19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该商标纠纷案作出裁决,要求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评委”)针对“牛二”商标重新作出裁定。基于对上述判决不服,四川五纵起诉至北京市高院请求予以撤销。

    无独有偶,为了商标维权的还有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粮液公司”,000858.SZ),因最高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公司起诉“大午粮液”侵权五粮液商标一案,“目前我们正在准备申请最高检抗诉。”五粮液公司代理律师山东博睿律师事务所高波告诉记者。

    “现在消费者的辨识度已经很高,况且定价、渠道完全不同,因此五粮液、牛栏山这样的大品牌没有必要在商标维权方面纠缠下去,”酒业专家杨承平说非常理解酒企的维权意识,但是“关键是要把自己的酒做好,把品牌做好”。

    “牛二”商标竞夺战

    实际上,早在2009年5月26日,“牛二”品牌由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星股份)向工商总局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经异议程序被核准注册后,引发的纠纷就未曾停止过。

    根据商标局的核定,“牛二”商标使用商品为第33类果酒(含酒精),开胃酒,烧酒,葡萄酒,酒(饮料),含酒精液体,含水果的酒精饮料,米酒,青稞酒,食用酒精。专用权期限自2010年9月7日至2020年9月6日。

    2010年6月6日,“牛二”商标在初步审定公告后,牛栏山酒厂在公告期内对“牛二”商标提出异议。其理由为“牛二”商标与牛栏山酒厂在先注册的第866912号“牛栏山及图”商标、第5339350号“牛栏山及图”商标构成近似商标,且“牛栏山”商标经长期使用已具有较高知名度,“牛二”商标是对牛栏山酒厂驰名商标“牛栏山”商标的恶意抢注,请求商标局不予核准注册。

    其后,商标局经审理后作出异议裁定,裁定“牛二”商标予以核准注册。四川五纵向本报记者出示的裁定书显示:“牛二”商标与牛栏山酒厂引证于类似商品上在先注册的“牛栏山”商标未构成近似,牛栏山酒厂称被异议人恶意模仿、抄袭、抢注其商标证据不足。

2011年5月31日,经商标局核准,蓝星股份将“牛二”商标转让给四川五纵。“我们是通过合法受让得到牛二商标。”宴波表示。

    但牛栏山酒厂并不认可。2016年3月28日,牛栏山酒厂向商评委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牛栏山酒厂认为,白酒经销商和普通消费者习惯将牛栏山酒厂生产的牛栏山二锅头简称为“牛二”,“牛二”在白酒行业已成为牛栏山二锅头的约定代名词。此外牛栏山酒厂提交了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白酒委员会在2011年3月3日出具的情况说明等证据。

    记者注意到,商评委认为,“牛二”与北京牛栏山酒厂主张在先使用并有知名度的“牛栏山二锅头”“牛栏山”商标在文字构成、读音上具有明显差异,且北京牛栏山酒厂提交的证据不能证明“牛二”与“牛栏山二锅头”“牛栏山”之间存在对应关系。牛栏山酒厂的无效宣告理由不成立,裁定:“牛二”商标予以维持。

    就此,顺鑫农业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出行政诉讼。在2017年12月19日该院做出一审判决,要求商评委撤销其作出的上述裁定,并重新裁定。但四川五纵即刻上诉至北京市高院,认为“原审判决程序违法,事实认定不清,应用法律错误,依法应予撤销”。

    就此,《中国经营报》记者询问顺鑫农业董秘,但截至发稿,仍未收到对方回复。

    纠纷背后市场布局

    记者在淘宝网和京东上搜索“牛二”,发现电商平台推出的实际都是牛栏山品牌下的系列二锅头。翻遍多个页面,也难以寻找到牛二白酒身影。

    而宴波表示,“在北京、河北、内蒙古以及陕西等区域市场,均有‘牛二’品牌的二锅头在销售。2017年我们的年销售大概在230万箱左右,”宴波介绍,牛二系列白酒主要是走中低端市场,品牌目前授权给河北一家酒企在生产,之前则有几家企业授权在不同区域生产销售。

    至于牛二是否对牛栏山白酒区域市场的销售造成冲击,顺鑫农业未给予回复。“牛栏山在电商平台对牛二的强势屏蔽还是非常有效的。”有电商向记者表示,这也是牛栏山自我保护的“防火墙”。

    但记者注意到,2017年6月23日,商标局对转让人为四川五纵,受让人为环球佳酿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球佳酿”)的商标转让申请予以了受理,其标的正是“牛二”。“目前商标局正在受理当中。”宴波证实了此项转让,称根据相关法规,不出意外的话2018年3月份以后有可能完成转让。

    环球佳酿是注册于成都的一家企业,其对外宣传为“全球酒业链产融互动整合平台”,操盘手和唯一股东则是被称为“会展大王”的邓鸿。早在2016年4月,环球佳酿就与泸州市签订协议,拟投资80亿元兴建酱酒文化主题公园以及白酒生产基地。但邓鸿的大手笔还在于收购白酒企业,目前已经出资1.2亿收购临邛酒业70%股权,以及收购茅台镇两家酱酒企业等。

    此外,资料显示,环球佳酿成立至今已申请了49件商标,其中有19件正在受理。由此,收购牛二商标或将是环球佳酿进入北方市场以及打造二锅头品类的一个跳板。记者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现,在2017年12月29日,北京环球佳酿酒业销售有限公司正式成立,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股东分别为四川五纵的董事长宴波和环球佳酿。

    就此,牛二商标未来是否能够让渡给环球佳酿,目前尚不得而知。

    酒企陷商标争议困扰

    事实上,商标侵权的表现形式已然在不断地演变和发展,各种擦边球、傍名牌让名酒企业备受困扰。但一些区域酒企和品牌因历史、地域等多种因素,被大企业推上法庭后为生存权据理力争。

    日前,河北大午农牧集团收到最高人民法院一纸判决书。由大午农牧集团提供给《中国经营报》记者的判决书扫描件显示,五粮液公司诉大午集团旗下子公司大午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午酒业”),其生产销售的“大午粮液”的商标名字侵犯了五粮液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案,经最高院审理认定,驳回五粮液公司的诉讼请求,同时撤销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此前对此案做出的民事判决。

    记者注意到,五粮液向大午酒业的维权始于2015年9月,该案一度在法律界引发讨论。“我们正在准备申请最高检抗诉。”高波律师表示,虽然有难度,但是五粮液公司为了维权仍要争取。

    就此,白酒专家杨承平认为,虽然五粮液、牛栏山等之前注册了很多防御性商标,但是从他们打的很多商标权官司而言,并没有做好知识产权的保护,而且不断陷入到纠纷的困扰之中。

    记者注意到,之前五粮液公司曾相继起诉三粮液、七粮液、五羊液等,但五粮液公司败诉于三粮液和五羊液,胜诉七粮液,各有得失。此外,除了牛二白酒之外,市场上还有牛栏王酒也一直在销售,主打低端二锅头和北方市场。至于牛栏山是否会进一步采取措施维权,尚未收到回复。

    此外,茅台集团就赖茅商标的纠纷更是长达26年,直至2014年经北京市高院公开开庭判决,第4570381号“赖茅”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判决归属茅台集团所有。争议的原因则在于上世纪50年代的地方政府的收归国有,但乱局则是因2005年之前茅台集团三年未使用赖茅商标,导致无主的赖茅商标使用混乱,以至于二三十年来,市场上出现过的赖茅厂家多达400多家。

    “对于企业而言,一方面在法律的框架内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同时也应当以质量为根本,提升核心竞争力。”四川中星律师事务所王昊律师认为,对消费者而言,首先尽量选择正规渠道销售的酒类商品,同时注意辨别商标、产地、生产企业等主要辨识信息,避免买到“李鬼”产品。(作者 党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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