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底黄龙”剽窃“青底白龙”?
〖2006-9-21 8:27: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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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小鸟
“闽粤居天然食府的Logo(商标)‘龙’和广告语侵权,他们用了我的设计图案。”19日,做策划设计的施女士声称要告南宁市闽粤居“侵权”。她认为,该食府用了她和朋友一起设计的“龙”。但是,闽粤居却认为自己的Logo龙并不是施女士的作品。
曾达成初步合作协议
19日,记者看到了施女士设计的“龙”,是一条青底白龙。在闽粤居,记者看到该餐馆招牌、筷子套、餐牌、名片等所使用的Logo,均是红底黄龙。黄龙的尾巴除回钩的笔峰外,其他部分和青底白龙没有什么区别。该餐馆使用的广告语和施女士设计的一样。据施女士介绍,她的这条“龙”,本来也是为闽粤居设计的。今年7月,她与闽粤居初步达成协议,将承办餐馆的开业庆典活动。此后,该餐馆方面又找施女士为他们设计店标和广告语。施女士则和朋友王先生一起帮闽粤居设计,并将该餐馆的Logo设计成青底腾飞的白龙。
因为价钱问题没谈拢
今年8月下旬,施女士与闽粤居餐馆姓零的经理和姓翁的法人代表商谈时,由于在价钱方面没能谈拢,协议也没有签订下来,但在临走时施女士把设计底稿留给了对方,打算再和闽粤居进行下一轮商谈,但此后闽粤居再没有给施女士任何消息。就在施女士不抱任何希望和闽粤居签约时,9月上旬,路过闽粤居的施女士惊讶地发现,闽粤居餐馆已挂牌,那招牌上的Logo俨然就是自己设计的那条“龙”。只是原来是青底白龙,却被改成了红底黄龙。
声讨侵权被人赶出去
气愤的施女士与王先生拿着青底白龙设计稿找过闽粤居好几次,但该餐馆的零经理却声称施女士等人在诬陷他们,并说他们的店标红底黄龙是请另外的公司设计的,而施女士等人的设计稿当垃圾扔掉了。9月12日,施女士等人再次声讨侵权,却被餐馆人员使用暴力拖了出来,餐馆工作人员还拨打了110称施女士干扰营业,最后双方来到派出所进行协调,闽粤居的设计师当时也承认自己的设计的确参考了施女士等人的作品,但不承认剽窃。
没签协议举证很困难
19日,记者随同施女士、王先生前往闽粤居。该餐馆的陈经理态度强硬,拒不承认使用施女士等人的设计作品,并称施女士是在诬陷他们,不愿多谈。施女士见此,随即给餐馆的翁姓法人代表打电话,而对方没说几句就挂了。如此情况下,施女士等人决定去找广告协会做相关咨询和鉴定。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南宁市创想律师事务所的彭律师。彭律师认为,如果事实的确如施女士所说的那样,那么按法律规定,闽粤居方面已经侵犯了施女士一方的著作权,但由于没有协议也没有证据,施女士的举证非常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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