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冰“老冰棒”遭遇仿冒

〖2006-8-17 15:48: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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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小鸟
 


    热销两年的天冰“老冰棒”今夏遭到竞争对手克隆。最近,天冰企业发布抵制仿冒品的严正声明。昨日(16日),天冰武汉掌舵人程远称,湖北省内最少有五六家冷饮企业,涉嫌仿冒天冰“老冰棒”的包装、口感及外观。

    程远介绍,产品问世之初,天冰企业拟打算申请老冰棒的外观专利,但后来放弃了这一想法。原因是,他们咨询有关人士得到答复,即便是申请成功,但仿冒产品99%%相同,仅做1%%的改动,专利人还是没法告倒对方,“打假无门”。

    他说,眼下这些仿冒品对天冰老冰棒销售的直接冲击不大,但顾客经常吃到“水货”老冰棒,对其印象会逐渐变差,天冰产品无疑会受到“株连”。目前,企业尚无良方进行保护,只能让该产品自生自灭。按行业规律,一个热销产品也只有一到三年的生命周期。“水货”的攻击,会迫使天冰明年加速对此产品“更新换代”。

    专家开方

    企业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湖北珞珈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祥平:对有可能成为销售“明星”的产品,企业还是应该及早申请相关专利。对于仿冒现象,并不只有一模一样才算侵权,只要法院或工商部门判定为“类似”,就可追究其侵权责任。而我国有司法解释,只要执法单位主观判断,对一般人足以形成误导的相似,即可判为类似。仿冒名牌或者畅销品,并非就一定会“逍遥法外”。但企业未取得相关法律保护,自然束手无策。

    而企业通过申请外观专利或商标注册,费用并不大,关键很多企业亟需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如果待产品成名后被跟风者觊觎,再亡羊补牢,就为时已晚。例如,过去,武汉知名餐饮企业艳阳天商贸发展有限公司,在2000年企业并不太火时,就成功注册“艳阳天”商标,在后来的商标纷争中,有效保护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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