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老字号”老街坊可作证
〖2006-8-12 8:44: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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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小鸟
《泉州晚报》8月2日报道了申报“福建老字号”须有地方志、历史档案材料等证明。针对许多申报企业存在寻找地方志证明的困难,市贸发局表示,如果找不到证明,可以找品牌创立时的老居委会工作人员或者老邻居等提供证明,作为申报依据。
据市贸发局贸管科姚科长估计,泉州至少有20家企业满足“福建老字号”的评选条件。截至昨日,泉州市已经有近20多家企业申报了“福建老字号”。根据规定,申报企业需找地方志、当地府志,看是否介绍或涉及其产品、品牌,或者查找工商注册档案,将材料复印并提交至市贸发局盖章。参加申报的郭记涂门贡糖负责人汪小姐反映,申报材料已经基本准备好,但是由于档案证明材料在上世纪60年代末被损毁,无法备齐。针对这个问题,姚科长表示,申报企业可寻找报纸或杂志看有无涉及到产品、品牌成立年限,或者可以找品牌创立时的老居委会工作人员或者岁数大的老邻居提供证明,经过贸发局审核通过后可作为历史档案证明。
有着300年历史的“老范志”万应神曲也提交了申报材料。据了解,“老范志”止步“中华老字号”的原因是商标注册问题。其负责人杨先生说,该企业的注册品牌是“古井”,由于商标注册品牌与“老范志”不符,因而与“中华老字号”失之交臂。这次申报“福建老字号”,杨先生准备另外去注册“老范志万应神曲”的商标,也为参选明年的“中华老字号”作准备。
市贸发局相关负责人还提醒申报企业,注册商标要以法人为主体,而不是以企业为主体,且营业执照公章与营业名称必须一致。此外,除了填写申报书外,申报企业还应在附件中写明企业与品牌的简介以及历史传承情况等。 (记者 曾聪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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