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无业务 注册可判无效
〖2006-8-6 18:47: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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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尔尔
長青知識產權事務所法律事務經理孫俊生表示,隨著個人遊越來越方便,內地人來港「搶註」商標亦漸趨普遍,當中不乏來港「一次過」註冊逾百個商標,甚至在港註冊內地既有的銀行商標。他表示,倘證實申請的商標僅用作兜售用途,在申請後3年期間,沒有相關業務運作,則可被宣判無效。
商標「有價」 有人兜售圖利
內地經濟穩步上揚,內地知名的商標「有價」,有人更借助個人遊的方便,來港搶先註冊內地的商標,然後再向內地有關企業兜售圖利。孫俊生表示,內地人近年來港搶註成風,甚至是希望在內地企業來港發展前,率先在港註冊商標,然後兜售圖利,更曾有內地人來港登記內地銀行的商標。
不過,倘證實有關人士申請商標時「不誠實」,法庭是可以撤銷原有的申請。孫俊生表示,現時有機制宣告商標無效,若能證實申請的商標僅用作兜售用途,在指定的3年時間又沒有使用有關商標,是可以向本港的知識產權署或向法庭,申請推翻有關決定,但要提供實質證據,如兜售商標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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