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备受争议的“3·15”标志将不再办理新的允许工作,中消协的网站上已找不到任何关于“3·15”标志允许使用的内容和链接。中消协相关负责人在接到记者电话时只说“不要再炒作了”,就拒绝了采访要求。
看到这则消息,记者有一种“连续报道”的感觉。今年4月5日,发表记者采写的“观察与思考”《“认证”也该认证一下》,对由中国消费者协会授权使用“3·15标志”的欧典地板严重做假的行为进行拷问:这个号称“从德国引进”、“创建于1903年”的品牌,其德国欧典总部根本不存在,国内也根本没有一家欧典(中国)公司注册过,“欧典”商标2000年才开始在中国注册,中消协凭什么授予这样的做假公司“3·15标志”?
据报道,“3·15”标志不再办理新的允许工作的原因,“确实因欧典而起”。可见包括本报在内的舆论监督发生了作用。现在的问题是,你“3·15”标志说停就停,是否还应该向社会做些说明,比如是否收费?如果收了费,那么钱到哪里去了?授予标志的依据是什么,类似欧典地板的假“认证”还有多少?等等。媒体和社会需要了解这些本来就应该透明的信息,这不是什么“炒作”。即使是炒作,与中消协当年设立“3·15”标志时的那种轰轰烈烈相比也算不了什么。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善后”。据了解,中消协“3·15”标志从2000年3月15日诞生,到2006年1月公布的最后一批获准使用“3·15”标志的24种产品或服务名单中还包括欧典地板、珍奥核酸、天年素等产品,这些产品或服务的“认证”有效期为两年。也就是说,这“认证”的“有效期”是2008年1月之前,现在是在“有效期”之内。如果某一企业是“3·15”“认证”单位,现在突然永久停止使用这“3·15”标志,那么这家企业还用不用这标志?如果用,它还有多少价值?
接下来是由此及彼的问题。中消协的“3·15”标志停用了,还有一些相类似的“认证”是否也应该废除呢?记者在《“认证”也该认证一下》中提及的“高清电视认证”、“纯粮固态”认证等都不是国家行为,而是“机构行为”,而且大多属于“谁定标准谁认证”的态势,只要花钱就能拿到认证标志,由此造成的信息不对称使消费者产生认知误区,受骗上当。现在,中消协在“知错就改”上先走一步,那些热衷于搞认证敛钱的部门和机构是否也同步跟进,取消那些与质量和信誉根本挂不上钩的虚假认证,还社会一个公平的环境呢?
(记者 万润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