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湖山泉反击“傍名牌”
〖2006-7-26 22:30: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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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尔尔
天然山泉水无权威标准定性,正规企业呼唤行业规范竞争
日前,鼎湖山泉向媒体发表了严正声明,高调反击肇庆市爱森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的商标侵权行为,并告知爱森及其经销商、代理商必须立即停止生产或销售带有侵犯鼎湖山泉商标合法权益的侵权商标标识的产品,否则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工商局认定侵权事实
对于肇鼎山泉的商标侵权案,肇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早在2004年5月1
0日就请示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认定。2004年5月31日,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当事人在其生产销售的“肇鼎山泉”18.9L桶装天然山泉水产品上使用“ZhaoDingShanQuan”及图形商标,与肇庆市飘雪鼎湖山泉有限公司的“DingHuShanQuan”及图形商标构成近似,属商标侵权行为。
根据相关规定,肇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随后决定对当事人作出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销毁侵权商标标识、处以罚款等处罚。
对于以上事实,肇庆市爱森食品饮料有限公司负责人——鼎湖区外事侨务局局长吴冠荣回应,侵权是过去的事情了,如今已对商标作了修改。“肇鼎山泉”的品牌水主要在广州与珠三角地区销售。
深受傍名牌之害
事实上,山泉水市场鱼龙混杂的现象甚为多见。广东超过150家标榜“天然山泉水”的生产企业,它们的水源环境、产品的矿物质与微生物指标、水处理后品质的稳定性等如何评定,却没有权威的标准。
据广东瓶装饮用水协会副会长罗坦透露,天然山泉水的市场规模增长约20-30%,在所有水种中位居前列。不过,不少企业看中该块市场的商机,通过恶意仿冒或打擦边球的办法,试图瓜分市场。
近几年来,鼎湖山泉一直深受不规范竞争的“同行”的困扰。飘雪鼎湖山泉副董事长兼营销总经理吴深坚向本报记者透露,单在肇庆市就有十来家“山泉水”厂,当中有些企业的水源环境、技术设备、品质控制不规范,其产品爆出质量事件后,变相拖累了鼎湖山泉的品牌形象。
目前,通过工商部门的权威判定,两家侵犯飘雪鼎湖山泉公司的企业已得到相应处罚。而肇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有关负责人昨天表示,侵权的企业应立即改换与名牌产品相近的商标,否则不得继续销售。
广东省商标事务所负责人董宜东昨天向本报记者透露,“广东省著名商标”会受到更多有力的法律保护。著名商标被认定后,如果有其他企业以与著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申请作为企业名称的字号登记,而且属于同行业的,企业登记主管机关将不予受理。
水源地血统纯正
虽然面对众多竞争,鼎湖山泉的负责人再次强调其水源得天独厚的条件。据了解,作为一家正规水企,鼎湖山泉具有国家水利部按规定发放的取水许可证,受批准在鼎湖山老龙潭、鼎湖山天湖取地表水。
同时,鼎湖山泉还是经鼎湖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批准的,目前唯一采用联合国自然资源保护区鼎湖山地表山泉水的企业。
(麦婕莹 高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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