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新派花花公子不构成侵权
〖2006-7-23 8:36:00时〗 本网提供
【字体:
大
中
小
】【
发表评论
】
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小鸟
近日记者从汕头工商部门了解到,当地工商部门对“美国新派花花公子”的有关商标材料进行审查之后,认为该商标按法律规定的相关程序申请注册,并已获国家商标局的确认,因此应认定其为合法的商标。其商标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使用,没有对其他商标构成侵权。
据进一步了解,“美国新派花花公子”服装在汕头市区销售以来并未因质量问题与消费者发生纠纷;经营“美国新派花花公子”服装的门店也已先后领取了工商部门发给的营业执照。
信息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