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严查冒牌“陈老大”注册商标专用权酸菜案

〖2006-7-20 14:37: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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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小鸟
 


    日前,乌海市工商局接到举报:有人在乌海市场上销售标识“陈老大”注册商标的酸菜,侵犯了宁夏陈老大食品有限公司“陈老大”注册商标专用权。 

    接到举报后,乌海市工商局凤凰岭工商所立即对海勃湾地区较大市场、超市展开了拉网式的检查。检查当中,专案组查到的酸菜塑料小包装都标注宁夏陈老大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并在一家超市里发现外包装上标注“陈老大”注册商标,食品批准文号、联系电话都在银川,而产地却是鄂托克旗陈老大食品有限公司。办案人员紧紧抓住这一有利线索,展开了细致的调查,得知有一个姓王的送货人长期为超市送酸菜。专案组人员根据提供的电话找到了送货人王某,王某称自己只是中间商,他是从鄂尔多斯棋盘井镇一名姓魏的商贩手中购进的,每次都是送货上门。 

    专案组执法人员让王某给魏某打电话送来200件酸菜,狡猾的魏某有所觉察,几次打电话改变接货地点。当王某赶到最后接货地302食品批发市场时,魏某称自己已准备返回棋盘井。执法人员忍着饥饿继续等候。电话又一次响起。送货人魏某又改变了接货地点,双方约定把接货地点改在王某的仓库,专案人员决定由一名工作人员着便装和王某一起去接货,其他工作人员在王某的仓库蹲守。下午13点40分魏某的送货车到了王某的仓库,专案组人员立即出动,亮明身份,暂扣了涉嫌酸菜100件,2800袋和运输车辆一台。价值34800元。 

    经询问,魏某称他是给鄂托克旗陈老大有限公司推销酸菜的,乌海市凤凰岭工商所立即通知鄂托克旗陈老大食品有限公司负责人刘某来乌海市接受询问。刘某拒不承认侵犯宁夏陈老大食品有限公司“陈老大”注册商标专用权而且还拿出了与宁夏陈老大食品有限公司的合作协议,但提供不出双方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宁夏陈老大食品有限公司代表曹某陈述,公司从未授权刘某销售“陈老大”牌酸菜,双方签定的只是委托加工合作协议。在铁的事实和证据面前,鄂托克旗陈老大食品有限公司刘某不得不承认自己的侵权行为,并承认该公司在2006年4月投产后,在乌海市场销售侵权白菜25000袋,价值4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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