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一家名为维多美雅数字传媒技术有限公司CEO谭晓星指责优酷网总裁古永锵推出的“微视频”网站涉嫌炒作概念后,优酷网第一时间向腾讯科技发来声明表示,谭晓星可能是把“微视频”的概念混淆了。其实,“微视频”的概念是一个行业领域里的概念,并不属于任何一家公司独家所有。
7月10日,维多美雅数字传媒技术有限公司CEO谭晓星表示,公司一年前就已经在“微视”领域进行发展,并注册多个相关商标。所以如果有人继续借“微视频”这一领域炒作,就将被诉诸法律。
业内相关人士听闻消息后惊讶地表示,微视频行业目前还属于新兴领域,微视频是指可以在电脑或者手机上播放的一种比较短的视频短片,它不属于优酷网也不属于其它公司,是属于行业共有的一个概念。
关于“微视频概念侵权”一说法 优酷网声明如下:
首先,微视频不是某一厂商的专属概念.优酷网推出的微视频,指的是内容多元化、呈现形式多元化、传输终端多元化、合作方式多元化的视频短片,在国外这已经成为新一轮互联网公司创业和风险投资垂青的热门领域,同时也不乏一些具有成功发展态势的优秀代表,“世界都在看”微视频已经成为一种全球现象.因此可以说,微视频是一个行业,如同我们在说“门户”,或者“休闲游戏”,我们指的是某一个行业或某一类的服务,而众所周知,对于一个行业类别的概念,任何公司都不可能据为己有,并排它性的独家使用。所以,微视频“概念侵权”这一“概念”前提实在值得商榷。
第二,优酷网(yoqoo.com)是一个提供微视频C2C服务的平台,网站定位的核心是“微视频”,不是也从没有说过“微视”.而所谓“微视”,确实较少有人知道这个名词,更无法明确其含义。相反,优酷网6月正式对外发布并推出“微视频”概念以来,在业内获得了广泛的反响,在广大网民中也取得了良好的认知.由此可见,某公司认为定位"微视频C2C服务平台”的优酷网在打“微视”的概念是不符合事实的.同样,我们不妨以该公司的思维逻辑来考虑,反而不得不认为,在普通网民已经逐渐接受“微视频"行业类别概念基础上,“微视”的蓄意炒作无疑也是一种对网民的“认知侵权”.
第三, 互联网行业强调的是“用户为王”,创造用户最佳体验无疑是互联网企业脱颖而出的无二法宝,也是具有远见卓识的微视频网站目前应该考虑的首要问题,这与IT硬件厂商曾经屡屡奏效的“标准之争”迥然不同,互联网领域自有它的商规.与其把精力放在无从谈起的“概念侵权”之类的话题炒作上,不如研究如何为用户提供更好的微视频体验,如何推动微视频行业在中国的发展,如何让微视频类网站成为中国新一轮互联网发展浪潮的中坚力量.
微视频行业在中国还只是刚刚起步,迈向成熟还需走一段相当艰难的路,这个阶段更需要众多厂商齐心协力,前途是光明的,优酷网非常高兴地看到在推出“微视频”之后,得到的业内外关注和支持.如果有更多同仁看好微视频这一行业,对这个行业是好事,优酷网希望和大家一道把这个行业蛋糕做大,为广大网民带来微视频的盛宴. 腾讯科技将继续关注事件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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