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远斋酸梅汤被扣 老字号归属谜局难解
〖2006-6-29 9:12: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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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小鸟
京城老百姓熟悉的“信远斋”酸梅汤竟然是侵权产品?昨天(28日),海淀区工商分局商标科在对位于花园路的美廉美超市检查时,当场查出涉嫌侵权的“信远斋”酸梅汤76瓶。这也是北京工商部门第一次暂扣涉嫌侵权的信远斋产品。
随行的西城区福绥境“信远斋蜜果店”的商标代理律师张雪花介绍说,“信远斋”是该店在1985年注册的商品商标,主要用在酸梅汤、秋梨膏等商品上,而北京市信远斋饮料有限公司一直未经授权擅自使用。今年5月份,“信远斋蜜果店”发现美廉美超市在销售侵权商品后,向超市发去了律师函,但该超市仍然继续销售。
据了解,信远斋的酸梅汤产品目前覆盖全市90%以上的超市。也就是说,这种被认定为侵权产品的饮料绝不止76瓶,而且还在源源不断地生产。张雪花律师说,除了海淀工商分局外,信远斋蜜果店此次还向朝阳、西城、石景山工商分局也进行了投诉。
事件背景
纷争已达6年之久
“谁说我们侵权了?我们有国家商标局给予的商标注册证”,昨晚,当记者设法与北京市信远斋饮料有限公司取得联系时,公司的销售经理常馨也刚知道海淀工商查扣侵权信远斋产品的事,并对侵权之说予以否认。她说,目前北京市民所买的都是信远斋饮料有限公司的产品,“对方根本就没有这种产品,说我们公司侵权从何谈起”?
记者查询相关资料得知,拥有260多年历史的老字号“信远斋”当时是河北衡水萧家在北京琉璃厂开设的一家信远斋蜜果店,经营酸梅汤、秋梨膏等饮料、蜜饯食品。河北萧家的传人萧宏苋1985年注册了信远斋商标专用权,并一度经营萧记信远斋蜜果店。而信远斋饮料公司1986年恢复了解放初倒闭的老字号信远斋,生产酸梅汤、秋梨膏等信远斋旗号下的主打产品,现在已经有了较大的知名度。
信远斋蜜果店与信远斋饮料有限公司这场对老字号“信远斋”商标的争夺战已经持续了6年之久。早在2000
年,信远斋蜜果店就把信远斋饮料公司告上法庭,法院判决信远斋饮料公司不得在商品标签上突出使用“信远斋”字样,并赔偿蜜果店8万元赔偿。
而在2002年,信远斋饮料有限公司取得了信远斋的服务商标。国家商标局给予的商标注册证显示,可以在金属瓶盖、瓶身、信封等上使用这一商标。在信远斋饮料公司的申请下,国家商标局以3年未使用为由,撤销了信远斋蜜果店注册的“信远斋”商标。蜜果店申请复审后,时至今日,商评委还没有做出最终的评审。
信远斋饮料公司销售经理常馨表示,“对方根本就拿不出生产产品,我们的产品怎么会造成消费者的‘误认’呢?我们的商标又怎么会对他们构成‘侵权’呢?”
采访手记
老字号的尴尬
“信远斋”的商标争议6年了还没见分晓。一边是名正言顺的正宗传人,一边是将老字号发扬光大的企业,谁能用,谁又不能用?实际上,许多北京老字号都面临同样的尴尬。
当年公私合营时,老字号姓了“公”,打拼多年,原先的小本买卖越做越大,老字号的品牌越叫越响,对老字号的贡献功不可没;但一些老字号传人也不愿让步:祖祖辈辈传下来的字号我为什么不能使,感情上接受不了,想不通。
不管怎么争,谁拿到了商标专用权,就等于得到了法律赋予的“特权”。此前对知识产权不够重视的企业或个人已经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在市场经济面前,法律是准绳,也是保护自己的最好武器。既然老字号招牌等于效益,市场经济条件下争夺老字号的纠纷就不可避免。而只有在这种“纠缠”中,法律才会更健全。 (杨滨 许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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