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之争 两家“薇薇”有话说

〖2006-6-23 12:03: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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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小鸟
 


    商标之争,两家“薇薇”有话说。昨日(22日)下午,北京京都薇薇美容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法律顾问李永年专程赴渝和“京都薇薇”重庆加盟商罗维一起来到重青报,就两个“薇薇”之争,他们也有话说。

    “京都薇薇”:我们仍是合法的

    “京都薇薇”北京总部法律顾问李永年认为,涉及纠纷的商标虽然被法院撤销,但 “京都薇薇”仅是众多商标中的一个,而且“京都薇薇”的直营店以及各地加盟店所使用的商业标识,并不包括被撤销的商标覆盖,况且“京都薇薇”仍有合法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注册商标,仍具有合法使用、并受国家法律保护的权利。 

    李说:“我们被撤销的仅仅是第42类商标,而第3类商标和第44类商标没有被撤消。因此,到目前为止,北京京都薇薇美容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所拥有的‘京都薇薇’仍是合法的。”

    “沈阳薇薇”:“打假”只针对总部
    
    沈阳薇薇美容有限公司董事长王俊山昨日也现身重庆。王俊山说:“此行的目的就是要让‘京都薇薇’的加盟商和广大消费者知道事实的真相。”但他没有接受除重青报以外的任何采访。

    王俊山不断地向记者强调自己的观点,“打假和索赔都不是我们的真正目的,我们要的是相关职能部门和‘京都薇薇’停止对‘沈阳薇薇’的侵害。”同时王俊山指出,“我所说的‘打假’,并不是针对全国各地的加盟商,而只是北京‘京都薇薇’总公司,因为加盟商和消费者都是无辜的。”

    据王俊山透露,“京都薇薇”的很多加盟商在加盟当初并不知道“京都薇薇”正在和“沈阳薇薇”打官司。

    针对“京都薇薇”的说法:“我们被撤销的仅仅是第42类商标,而第3类商标和第44类商标没有被撤消。因此,到目前为止,北京京都薇薇美容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所拥有的‘京都薇薇’仍是合法的”,重青报暂时还没能够采访到“沈阳薇薇”方面,不过重青报将对事态的发展予以进一步关注。(记者 黄钦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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