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玛吉阿米”餐吧涉嫌侵权?

〖2006-6-19 9:48: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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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小鸟
 


  拉萨同名餐吧称其商标注册在先兰州经营者喊冤:企业名称经工商部门核准

  拉萨市“玛吉阿米”西餐厅2000年就向国家工商局商标局申请注册“玛吉阿米”商标(第42类餐饮类),2002年初得到商标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而到了今年年初,兰州市却又出现了一家“玛吉阿米”西藏风情餐吧。不久前,拉萨市“玛吉阿米”西餐厅以侵权为由,请求甘肃省工商局对兰州“玛吉阿米”西藏风情餐吧进行查处。

  事由拉萨人投诉兰州藏吧

  1997年,3位美国姑娘在拉萨市八角街开设了“玛吉阿米”西餐厅,其店名“玛吉阿米”意为“圣洁的母亲”。后来,她们回国时,就将“玛吉阿米”交给了朋友泽郎王清。泽郎王清接手后,先后在北京、昆明开设了3家分店。2000年,泽郎王清向国家工商局商标局申请注册“玛吉阿米”商标(第42类餐饮类),2002年初得到商标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其后的几年里,泽郎王清又陆续申请并得到了“玛吉阿米”另外二十多个类别的商标注册证。目前,拉萨“玛吉阿米”西餐厅正在向西藏自治区工商局申请“玛吉阿米”为西藏自治区知名商标,同时也正在向国家工商局商标局申请办理“驰名商标”。

  今年4月,有朋友告诉泽郎王清,兰州市庆阳路出现了一家名为“玛吉阿米”的西藏风情餐吧。泽郎王清委托朋友调查后发现,兰州的这家餐吧不仅将他已注册的“玛吉阿米”商标突出使用在其店面招牌上,同时其宣传卡片及菜谱所使用字样、格式、颜色均与泽郎王清的几家店使用的物品十分相近。

  泽郎王清认为,兰州“玛吉阿米”的行为已经侵犯了其“玛吉阿米”西餐厅的合法权益,使消费者认识上产生混淆。随后,泽郎王清委托朋友向兰州“玛吉阿米”提出过交涉,但双方没有达成一致。今年5月,泽郎王清派人来兰向甘肃省工商局递交了查处请求书。请求甘肃工商部门责令兰州“玛吉阿米”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拆除店面招牌、销毁带有侵权标识的物品。

  调查兰州“玛吉阿米”经过核准

  6月8日,记者来到了位于南关附近的兰州“玛吉阿米”西藏风情餐吧,并见到了其负责人蒋静海。对于拉萨“玛吉阿米”指控侵权一说,蒋静海称他是“无意”中使用了“玛吉阿米”。蒋静海称,这家“玛吉阿米”是他在兰州的第二家藏吧,之前,他没有听说过拉萨的“玛吉阿米”。取名“玛吉阿米”是缘于他听了一首名为“玛吉阿米”的藏歌,感觉这个名字好听,遂决定给自己的第二家藏吧取名为“玛吉阿米”。今年1月,他就向兰州市工商部门提出了开办“玛吉阿米”藏吧的申请。2月10日,他接到了兰州市工商局发来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确定他的藏吧名称为“兰州市城关区玛吉阿米餐吧”。5月24日,兰州市工商局城关分局给他下发了个体经营户营业执照。

  在蒋静海提供的相关资料中,记者发现两家“玛吉阿米”使用的宣传卡片的格式、颜色确实十分相近。“玛吉阿米”的汉、藏名称完全相同。对于相似的宣传卡片,蒋静海解释说他的卡片是请一家打字复印社工作人员设计,相似纯属巧合,但上面的人物图片及“玛吉阿米”四字的音译“M AKYE AME ”与“M AKYE AMA”并不相同。

  进展拉萨“玛吉阿米”将来兰维权

  蒋静海称,企业名称核准很长时间后,他才第一次听说自己“侵权”,但当时店面已经装修完毕。后来,泽郎王清的朋友也找他谈过此事,但他认为自己并没有侵权,因为兰州市工商局给他核准了“玛吉阿米”的企业名称,这就是说,他可以使用“玛吉阿米”的名称。后来,蒋静海曾提出过加盟的意思,但泽郎王清没有同意。之后,工商部门曾到兰州的“玛吉阿米”进行过调查,但一直没有处理结果。

  6月9日下午,记者与泽郎王清取得了联系。泽郎王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他一直在等待甘肃省工商部门的答复,如果兰州的“玛吉阿米”不马上停止侵权行为,该公司将派专人来兰,通过法律手段维权。对于蒋静海所称的宣传卡片相似“纯属巧合”一说,泽郎王清认为站不住脚,因为除了宣传卡片外,兰州“玛吉阿米”的菜谱封面二上一段有关“玛吉阿米”故事的文字与他的菜谱上的故事一字不差,而此文的作者就是泽郎王清自己。

  说法“侵权”案触及法律空白

  对于两家“玛吉阿米”的遭遇,工商部门有何说法?甘肃省工商局商标广告处有关负责人称,他们尚未接到拉萨“玛吉阿米”的相关诉求,但从记者提供的资料来看,兰州的“玛吉阿米”涉嫌侵权。随后,记者就此咨询了兰州市安宁区148法律服务中心。有关法律工作者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规定,兰州“玛吉阿米”的行为涉嫌侵权。既然拉萨的“玛吉阿米”商标已经注册登记,兰州市工商局为何要核准蒋静海提出的企业名称呢?8日下午,兰州市政府政务大厅内的工商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相关规定,他们核准企业名称只要在本辖区(即兰州市范围)内不要重复就可使用。

  拉萨的“玛吉阿米”认为兰州的“玛吉阿米”侵犯了自己的权益,而兰州的“玛吉阿米”却认为自己取得了工商部门的企业名称核准,并不侵权,究竟谁是谁非?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这种现象并非个例。目前,我国的商标注册全国联网,只要有人已经注册,其他人就不能再重复申请、使用,而企业名称却没有全国联网,一些地方只好沿用“企业名称在本辖区内不要重复即可”的方法,导致企业名称使用混乱。这种状况目前在我国来说,还是一个法律法规上的空白。有关法律工作者分析指出,针对这种情况,兰州的“玛吉阿米”的营业执照上可以使用“玛吉阿米”字样,但招牌及宣传资料上却不能使用“玛吉阿米”字样。(记者齐兴福 实习生宋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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