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争“奥拓” 工商总局裁定归长安

〖2006-6-7 8:26: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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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小鸟
 


    本是亲兄弟的长安奥拓与江南奥拓,现在却为了“奥拓”商标闹得不可开交。一开始,长安公司向湖南高院上告江南汽车公司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奥拓”商标,索赔3000万。而江南汽车“反击”,将长安公司告到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评委),以历史原因为由,称长安不应独享“奥拓”商标,要求其撤销“奥拓”商标。 
 
  经过近两年的审理,商评委昨日正式作出裁定,江南汽车要求长安公司撤销“奥拓”商标的理由不成立,“奥拓”商标仍归长安汽车所有。该裁决也将对长安汽车诉江南汽车索赔3000万案件,起到关键作用。

  四家“奥拓”长安先注册

  长安汽车的委托代理人,西南商标事务所陈副所长讲述了两个“奥拓”兄弟之争的故事。长安汽车集团前身为长安机器厂,与江南机器厂、秦川奥拓、江北奥拓三个企业同属于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上世纪90年代初,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安排四个“儿子”生产从日本铃木公司引进的“ALTO”车型。为便于区分,总公司规定四个“儿子”须在各自所生产的车后窗左边,写上长安奥拓、江南奥拓、江北奥拓和秦川奥拓。

  因为技术、规模等原因,长安汽车一直被行业尊为生产“奥拓”车的老大哥。当时,日本铃木只在中国注册了“ALTO”英文商标。1993年,长安汽车便将“奥拓”中文商标抢先注册,并在1994年9月通过国家工商总局核准。

  价格战导致双方反目成仇

  抢注仅仅是埋下导火线,但江南汽车随后在行业里打起的价格战,最终引发“战争”,则是导致兄弟双方反目成仇的主要原因。

  2001年,江南公司股权变更,脱离出来后,率先打起微型轿车价格战。这时,作为“大哥”的长安公司态度起了变化。2004年8月,长安汽车向湖南省高院提起诉讼,追究江南汽车的侵权责任,要求赔偿经济损失3000万元。有知情人讲,长安是认为江南抢占了他们的市场份额。

  江南汽车也开始“反击”,向国家工商总局商评委提出撤销长安汽车的“奥拓”商标。因为商评委的裁定直接影响案件的判决,湖南省高院裁定中止该侵权案件的审理,等待国家工商总局裁定后再审。

  裁定“奥托”归长安

  国家工商总局商评委裁定书上显示,江南汽车请求撤销的主要理由是:“奥拓”名称因为本身的历史原因,长安汽车不应该抢先注册独占,而只能注册“长安奥拓”,其注册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共同共有的抢先注册行为。

  对江南汽车提出的撤销理由,长安汽车拿出了与江南汽车签订的《协议书》和《长安奥拓轿车商标使用许可协议》等证据,根据这些证据,江南厂作为长安汽车的总装点,长安向江南厂提供成套产品、技术资料,长安许可江南厂使用“CHANGAN”商标,并每辆车象征性收费10元。

  国家工商总局商评委在经过两年审理后,裁定江南汽车的撤销理由不成立,“奥托”商标仍归长安。

  “江南奥拓风”也可能属长安

  记者在国家商标查询网上查到,除长安将“奥拓”进行商标注册外,江南奥拓等几家生产商至今没有将其名称注册为商标。2004年,长安再度将“江南奥拓风”进行商标注册,马上就要进入公告期。商标业内人士分析,如果该商标获准注册,“江南奥拓”商标将彻底属于长安所有。

  对部分裁定内容持保留意见

  得知裁决结果后,长安集团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商评委的裁定总体比较客观,但他们对裁定书中部分内容持保留意见。至于是否还会就“保留意见”上诉至北京市一中院,及凭裁定书请求湖南高院再次开庭,该负责人称目前还在研究中。

  而江南汽车一位刘姓负责人也称,裁定书已收到,下一步的工作,集团正在研究。(记者 龚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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