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名牌”愈演愈烈 定性难影响查处

〖2006-5-23 11:11: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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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尔尔
 


    新时期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在特定的形势、特定的背景下出现了新的形式———“傍名牌”。可以说“傍名牌”已成了现行侵权行为中一种巧妙、独特的新的表现形式,既是打“擦边球”又似乎合法,带来了定性难和查处难。

    “傍名牌”归纳起来有三种表现形式:一是傍国内名牌商标。一些小型企业在他人的知名商标前或后加上自己的文字或图标所组成的商标。二是傍国外商标。傍国外有名的商标及图案,在图案上相近似、文字相类似,或是音同字不同等。三是傍企业名称。一些中小型服装企业,通过中介机构在香港注册公司,有意大利(国际)华伦天奴服饰有限公司、英国登喜路服饰集团有限公司等等。然后在自己生产的内衣产品及包装上标有意大利(国际)华伦天奴服饰有限公司,并突出“华伦天奴”字样。

    也有一些内衣企业在傍由著名商标所做成的企业名称的同时,设计一个似像非像的图案,连同标注在自己的产品及包装上。例如:一家公司在香港注册了香港啄木鸟国际服饰集团有限公司,图案设计了既不像啄木鸟又不像其他鸟,将其图案同香港啄木鸟国际服饰集团有限公司名称一同标注在内衣产品包装上,以误导消费者,让其误认为是“啄木鸟”。还有一些内衣企业在傍著名商标所做成的企业名称的同时,改变图案和背景。如:一公司在香港注册了香港七匹狼国际有限公司,将图案中“狼”的头进行变动,背景的七只狼改动后远看是七只、近看是八只。

    这种傍企业名称的行为已在内衣之乡蔚然成风,公共场所到处是国际、国内著名商标所组成的企业名称的广告,老爷车、登喜路、老人头、金狐狸等等到处可见,到处都有,像这种傍由著名商标组成企业名称的行为,在定性上难下结论,在查处上较为困难。应该说是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作者:陆锡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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