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商标 两个国际旅游小姐大赛之争

〖2006-5-22 23:23: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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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尔尔
 


  近日,“国际旅游小姐大赛”国际机构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主席黄罕荣在会上宣布,诞生于马来西亚的“国际旅游小姐大赛”MissTourism Internaional下简称“国际赛”正式落户中国,从2006年起每年举办一届,直至2010年,授权环球趋势国际文化传播(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称“环球趋势”)举办。而短短4个小时以后,已在浙江省西塘镇办过三届同题材的国际性旅游小姐大赛授权单位即发出了“打假檄文”。

  据了解,浙江西塘从2004年开始办过三次“国际旅游小姐冠军总决赛”下简称“冠军赛”MissTourismQueenInternaional,承办方是杭州唐风汉格形象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称“唐风汉格”), 2006年的“冠军赛”将在6月18日到7月8日举行。而就在此时,承办“国际赛”的“环球趋势”启动了大赛,报名日期从5月10日开始。

  几乎是相同的大赛,却由不同的承办方承办,在中国同时上演两出“国际旅游小姐”的赛事,这不由得让笔者感到奇怪,于是分别拨通双方的电话进行调查。

  “联合声明”由来

  北京的新闻发布会一结束,各媒体记者在门口都拿到了一份由曾参与“冠军赛”河南、安徽两个分赛区工作的执行主席共同签名的“联合声明”,列举在浙江西塘举办的“冠军赛”的种种“劣迹”和“管理混乱”问题,最后指出“冠军赛”是“盗名侵权”。

  “联合声明”说,“唐风汉格”持有的赛事标识和英文授权根本不是其自称的“国际旅游小姐冠军总决赛”MissTourismQueenInternaional,正常翻译应该是“国际旅游皇后评选”。真正的国际旅游小姐大赛MissTourism Internaional的品牌持有人是马来西亚黄罕荣先生,已在马来西亚连续举办十年,得到该国政府的高度肯定和支持,在东南亚具有巨大的影响力。

  笔者致电北京“环球趋势”总裁李哲。他表示,今年初,曾经是浙江西塘“冠军赛”的各分赛区的执行总裁,由于和杭州的公司不和,来北京找到他们,要求和他们合作参与举办大赛。这个“联合声明”便是他们单方面发出的。

  笔者随后致电杭州“唐风汉格”有关负责人戚孟勇。他告诉笔者,“联合声明”的签名人是他们公司今年年初解聘的一些人员,由于他们在任职期间从事与其身份和所担任的职务不相称的活动,所以2004-2008国际旅游小姐冠军总决赛执委会和“唐风汉格”解除了他们的职务。他们的“联合声明”,在事实上有很大的出入。

  商标争议背景

  采访中,戚孟勇告诉笔者,1971年1月26日Charlie See先生在美国注册“miss tourism”中文名“旅游小姐”商标,该商标经续展后,有效期至2011年1月26日。2003年11月5日,Charlie See先生授权新加坡Alex Liu先生在中国组织举办2004年至2009年的国际旅游小姐冠军大赛,同时Charlie See及Alex Liu又分别授权“唐风汉格”在中国具体承办该大赛并组成大赛组委会。由此,国际旅游小姐赛事正式进入中国。

  Charlie See先生最初在美国注册过4个“旅游小姐比赛”的商标,1995年将商标授权黄罕荣使用,但已在2003年宣布停止对黄罕荣的授权。而且,前者从未允许这一赛事在马来西亚以外的国家举办。

  戚孟勇还表示,我们在中国已经举办过三届比赛,无论在中国还是在全世界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成为名副其实的品牌赛事。北京方面这次把赛事也起名“国际旅游小姐”,本身就有“搭便车”的嫌疑。我们会在适当的时候根据有关法律,对于这些或侵权或趣味低级的杂牌赛事,采取有效手段予以制止。

  对此,李哲告诉笔者,“MissTourism Internaional” (“国际赛”)的商标持有人是黄罕荣。Charlie See先生的确在美国注册了有关商标,但美国的规定是连续5年不举办相关比赛就不再享有该商标权,而马来西亚国家的惯例,在马连续举办十年的这样的赛事可以注册为商标,黄罕荣已经在马取得了该赛事的商标权。

  据介绍,国际旅游小姐大赛国际组织于2005年12月30日授权中国主办国际旅游小姐大赛世界总决赛和中国区预选赛。马来西亚首相署部长卡维斯正式签署颁发了由“环球趋势”举办(2006年-2010年)国际旅游小姐大赛世界总决赛和中国区预选赛的授权证书。

  李哲说,主办国际旅游小姐大赛对于中国是一个独特的机会,它把中国介绍给世界,会给中国企业界、商界和旅游业带来巨大的商机,杭州方面无非是想在中国独占这个市场。

  专家剖析“侵权”

  北京天驰律师事务所律师马翔表示,如果双方在中国以外的不同的国家分别注册了“旅游小姐”的商标,那么双方在中国举办类似的比赛互相都没有侵权,因为商标作为一种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特点。在一国注册的商标,只在该国的领域内受其本国法律保护,超出该国范围,则不受他国保护。外国商标如想在中国获得保护,应按照中国的法律规定在中国注册。不过在中国像这样的赛事想成功注册为商标基本是不可能的。两家公司的纠纷应该说并不属于商标纠纷,可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调节。(张恒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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