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名牌被判赔50万 法国“梦特娇”维权一审胜诉
〖2006-4-27 9:09: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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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小鸟
一个是“梦特娇”服饰,一个是“梦特娇”瓷砖,但它们并不属于同一公司。法国博内特里赛文奥勒有限公司将佛山市石湾新科迪陶瓷有限公司和其在长沙的销售商告上法庭,认为其侵犯商标专用权。
26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该院院长何文炯担任审判长。经过3个多小时的激烈争辩,法院当庭判处佛山市石湾新科迪陶瓷有限公司赔偿原告50万元。该案件属于驰名商标的跨类保护,给一些期望靠傍他人品牌来快速发展的企业也敲响了警钟。
法国博内特里赛文奥勒有限公司成立于1956年。其文字商标“梦特娇”、“MONTAGUT”已在中国获准注册,核定使用在服装、鞋帽、头饰等商品上。
2004年底,该公司发现在中国市场上出现大量“梦特娇”品牌的瓷砖。经调查,生产“梦特娇”瓷砖的是佛山市石湾新科迪陶瓷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建筑材料和陶瓷制品的生产与销售。而且新科迪公司还向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申请注册了“梦特娇”(简体字和繁体字)中文通用网址,并宣称其瓷砖为“建筑的时装”。
“‘梦特娇’品牌在公众中有较高知名度,新科迪公司是利用‘梦特娇’品牌的辐射力,扩大自己产品的知名度。”原告律师介绍,这种行为侵犯其商标专用权,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为此,法国博内特里赛文奥勒有限公司将新科迪公司及其长沙的销售商刘勇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他们停止侵权行为,并判令新科迪公司赔偿经济损失2000万元,转移通用网址“梦特娇”给原告。
“梦特娇”能否获跨类保护成为庭审焦点。
经审理法院认为,两被告生产、销售行为侵犯了原告依法享有的驰名商标权。同时,新科迪公司出于非法目的,恶意注册了与原告驰名商标完全相同的中文通用网址,进行引人误解的宣传,该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法院当庭宣判,判处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新科迪公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0万元,并转移通用网址“梦特娇”给原告。索赔2000万元,但最终只获赔50万,对此原告律师表示:“我们的目的不是想得赔偿,主要是想通过这个案子提醒那些‘傍名牌’的企业。”
26日长沙市中院公布的十大知识产权案中,有4件是“傍名牌”。“这是一个驰名商标跨类保护的案件,通过这个案子也对一些傍品牌的企业敲响警钟。”该院知识产权庭庭长何文哲介绍,“企业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不应该傍名牌。虽然傍名牌在短期内会获得利益,但一旦遭到权利人的追究,往往就会得不偿失。” (记者陈 璇 通讯员臧 洁 李性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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