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产品屡被假冒 大连呼唤“证明商标”
〖2006-4-7 10:12: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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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小鸟
“庄河大骨鸡”、“长海海参”……这些名字在大连人心目中,一向就是高品质的象征。同样,做为消费者,随便到市场转转,你就会发现凡是来自上述地区的农副产品价格都会高出一大截,而且还供不应求。
除了大骨鸡、海参,这类据有原产地特色的产品,大连还有很多,比如大连产的虾夷扇贝、鲍鱼在国内外市场都备受欢迎。据了解,东南亚一些酒店常用“大连鲍”、“大连参”这样招牌来吸引众多食客,可见其中的魅力及其蕴含的重要商业价值。正因如此,大量冒牌的“大连产”也频频出现在各地水产品市场和饭店里。而这些冒牌货一方面抢走了正宗产品的市场份额,另一方面也因质量良莠不齐给大连地区的产品带来了负面影响,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难以估量……
特色产品呼唤“出身”证明
记者在国内很多城市就曾看到“庄河大骨鸡”这样的招牌,但经了解他们酒店烹饪所用的原料都并非来自大连庄河的大骨鸡,一位在酒店干了多年的厨师说,“目前很多酒店都是这样,反正也没人管,消费者也吃不出来。”
时间一长,包括大连本地的消费者也对市场上的特色产品表示怀疑。一个家住锦绣小区的消费者说,他们家门口就有三家号称买正宗“庄河大骨鸡”的,“哪来那么多庄河产的,反正我一回也没买过。”
怎样才能为这些特色产品正名,让假冒货无机可乘?据一位业内人士称,这些大连特产缺少“证明商标”的保护,即缺少一个可以保护自己原产地身份的“身份证”。
证明商标的申请特别严格
证明商标是证明某一产品或服务的原产地、制造方法、质量、精确度或其他特定品质的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通俗地说,原产地名称实际上是以产地取名的产品名。这类产品由于受某个区域、某个地带的土质土壤、气候、空气的干湿度、阳光的照射时间以及人为因素与自然环境的结合而使该产品有着典型的特征,具有同类品无法比拟的优点,因而其市场信誉和声誉都较好。
由于证明商标是由多人共同使用的商标,注册人与使用者之间不需要签订许可合同,其商标的使用具有引导消费者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意义,与消费者的利益密切相关。因此,证明商标的实质审查与一般商标不尽相同,审查较普通商标严格。
享誉国内外的“库尔勒香梨”就是一件证明商标。目前,辽宁省只有“东港草莓”和“盘锦大米”两件证明商标,能够使用该证明商标的也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条件和考核程序,保障和维护了这些正宗产品的权利和市场份额。
大连三件证明商标正在申请
令人欣慰的是,目前大连已有相关组织开始申请“庄河大骨鸡”、“长海海参”和“金州大樱桃”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现在已送往国家工商总局进行相关审核。
大连市商标事务所副所长金升禄告诉记者,证明商标可以对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起到保护,也是WTO下《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提出的给予法律保护的一种商业标记。“也就是说,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注册为大连本地的特色产品在国内外市场寻求保护提供了法律基础。将来,有人再假冒‘庄河大骨鸡’、‘长海海参’就可以依据法律程序对其进行制裁。”
(记者 赵予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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