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5年初,江苏省扬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接到大型国有企业群发化工有限公司报案,该公司生产部经理于某离职后在盐城某地开了一家化工企业,与群发用的是同样的设备,同样的工艺,生产同样的产品,涉嫌侵犯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
谁也没有想到,就是这个关于侵犯商业秘密的举报,揭出了“2005年全国十大商标侵权案”之一———朱塑军商标侵权案。
在案件初查中,经侦民警发现,身为生产部经理的于某还可能存在商业贿赂的问题:工厂因为生产需要,每年要用大量的高温润滑材料。但是,于某在负责采购的4年间,光一种润滑脂就购进10吨,花费近三百万元。这么多的润滑脂,足够工厂使用10年。
这就是“Ωmega”润滑脂。这种润滑脂是进口产品,而“Ωmega”商标的持有人为美国伊利诺斯工具制造有限公司。民警在进一步寻找破案线索时,发现了这起商标侵权大案的蛛丝马迹。
当时,全国正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山鹰行动”,民警们敏感地将问题同侵犯商标专用权联系起来。果然,经过鉴定,丹阳永嘉公司的润滑脂冒用了“Ωmega”商标。
朱塑军商标侵权案就此露出端倪。经侦民警立即兵分两路,一路在群发公司,进一步调查有关证据;一路直奔丹阳,缉拿犯罪嫌疑人。
在群发公司取证的民警连续奋战5个昼夜,在上万份会计凭证中,查出了朱塑军先后以丹徒经济贸易发展公司、丹阳嘉润公司、丹阳永嘉公司的名义,销售假冒“Ωmega”润滑脂的所有证据。
主犯抓获了,并不等于案件的结束。因为办案民警知道,要取得足以证明有罪的证据更难。
审讯遇到了难题。朱塑军不但拒不交待问题,还利用自己的心脏病,和民警玩起了软磨硬扛。
既然不能从口供中获得证据,那就让物证来说话。民警直扑丹阳,到朱塑军家乡调查取证,并很快有了收获:经过仔细地搜查和走访,他们获取了朱塑军为假冒进口品牌而伪造的润滑脂“进口报关单”和增值税发票。而负责调查假冒润滑脂,及包装桶、商标来源的民警,经过大海捞针般的走访和调查,也在常州的一家塑料制品企业找到了朱塑军购买润滑脂包装桶的证据。
原来,朱塑军是自产自销!在长期经销润滑材料的过程中,他发现国际知名品牌“Ωmega”的润滑脂销路很好,但真正的“Ωmega”进口成本很高,于是就打起了假冒“Ωmega”商标的主意。他买来大量相同规格的润滑脂和包装桶,再委托加工了假“Ωmega”商标,搞起了分装、假冒、销售的一条龙。
扛着“Ωmega”的大旗,朱塑军确实捞了不少好处。但在时刻警惕的“山鹰”面前,他终于一头栽进了法网,被移送起诉了。而借购买原材料接受朱塑军贿赂的于某,以及群发公司企管部副经理刘某、生产部设备员崔某等也因涉嫌商业贿赂罪被移送起诉。(记者 蒋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