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实施的《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规定,所争议域名注册使用满2年后,域名争议解决机构不予受理。
记者了解到,在新办法实施前夕,数十个跨国公司纷纷抢在新办法之前扎堆争夺自身品牌中文域名。这把火也烧到了福建省托福电子有限公司身上。
中文域名遭追讨
昨日(4日)下午,福建省托福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郑怀柯收到了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关于“托福.cn/托福.中国”域名争议案程序开始的通知,要求该公司在3月31日起至4月20日内,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和投诉人提交答辩。
3月16日递交投诉的投诉人美国教育考试服务处认为:争议域名的主要组成部分与其在中国已经注册的“托福”商标完全相同,具有足以导致混淆的近似性,因此托福电子对争议域名不享有任何合法权益;被投诉的域名持有人对域名的注册或使用具有恶意。请求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的专家组裁决将该域名转移给投诉人。
交恶由来已久
托福电子与美国教育考试服务处的交恶由来已久。
1995年,成立于1993年的托福电子成功注册了图案及“托福”中文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9类的计算机、显示器等计算机周边设备。
1983年,美国教育考试服务处在中国注册了“TOEFL”商标,1997年又注册“托福”商标。托福电子1995年的注册影响了美国教育考试服务处的中文“托福”注册,于是美国教育考试服务处提出了认定托福电子不当注册的申请,1999年5月5日,国家商评委终局裁定撤销托福电子的中文“托福”商标注册。当时托福电子没有提起诉讼,转而注册“拓福”及图案商标,但未获成功。
郑怀柯表示,当初公司用“托福”的字号与“TOEFL”没有对应关系,托福并非美国教育考试服务处独创,对方既没有申请在先,也没有注册在先。
郑怀柯告诉记者,目前他们正在积极准备应诉材料。
焦点:是否恶意
昨日,福州求实律师事务所的陈熙律师表示,该案件焦点在于是否“恶意”注册。对此,新办法明确规定,“被投诉人虽未获得商品商标或有关服务商标,但所持有的域名已经获得一定的知名度的,对域名享有合法权益”。
因此,陈律师认为,托福电子在其“托福”商标被撤销后,其公司字号仍在自己的经营活动中使用,不存在“恶意”。
(记者 宋向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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