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酒店名号之殇:商号重名“借船出海”风行
〖2006-4-4 17:51: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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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尔尔
培育数年的店名竟是他人的注册商标,由此引发绍兴酒店的名号之殇
出租车司机王强前天在绍兴火车站接了位客人,客人点名要去鑫洲海湾大酒店,王强在市区转了好几圈都没找到这个地方。后来在路上碰到一个同行才知道,鑫洲海湾大酒店原来就是市区北复线的金海湾大酒店——不知从何时起,金海湾大酒店改名叫鑫洲海湾大酒店了。
“改店名实属无奈之举。”据鑫洲海湾大酒店总经理金文鑫透露,酒店前不久请专门的策划公司进行VI系统(企业整体形象策划系统,包括商标注册、宣传及店名形象改造)策划时,发现“金海湾”商标在1996年就已被广东一家知名星级酒店注册。“企业要发展,走连锁之路,必须拥有自己的商标,因此,我们决定改名。”金文鑫说。
“借船出海”风行
绍兴餐饮企业中,在“名号”上跌跤的不止一个金文鑫。
这段时间,绍兴名人名家酒店的几个股东也颇感不安。他们的不安缘于杭州名人名家大酒店两年前申请的“名人名家”商标即将核准,现已进入公告期,这意味着,绍兴名人名家已不可能再注册服务类商标,企业进一步发展受到制约。
如何最大程度地挽回损失?
绍兴名人名家委托本地一家商标事务所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异议——“名人名家”是文学上的通用字,酒店以此注册商标,相当于把客户分成了三六九等,有贬低、拒绝客户的意思,同时侵犯了他人的在先权利。
虽然提出了异议,但有关人士认为:“这份异议不会改变杭州的注册之实,因为杭州名人名家大酒店早在2004年就申请注册商标,而且此前经营多年。”
杭州名人名家使用在先,绍兴名人名家使用在后。绍兴名人名家难道没有预见到今天的麻烦?
“说到底,许多企业开张之初为了吸引顾客眼球,往往借用同行业已经较有知名度的商号作店名,以期在短期内打响知名度。这是企业缺乏长远战略目标的表现。”一位知晓内情的人士指出。
其实,“名人名家”已有过一次改名的经历—其前身是“沈园大酒店”,同样因为“沈园”系他人已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提出异议后,其被迫改成“名人名家酒店”。
“其实当初沈园大酒店的发展势头很不错,改名后或多或少受到了一点影响。如果以后经历再次改名,那对一家刚刚走上发展轨道的企业来说,损失无疑是巨大的。”这位人士认为。
同样的尴尬,绍兴餐饮界元老、颇具知名度的海港大酒店也碰到了。
“两年前,海港大酒店委托我们进行VI系统策划。但是,该公司在查询‘海港’商标时,却发现广东一家管理公司已先行注册‘海港’商标。”
“我们曾为绍兴海港大酒店设计过一套VI系统方案,内容包括将海港改名为‘金色海港’或‘金色海湾’,并注册商标。但后来由于该酒店一名重要股东去世,‘海港’的发展方略进行了改变,这套方案暂时没有实施。”绍兴胜利商标事务所所长陶宏告诉记者。
取巧还是失策?
商号“傍大款”的现象不止餐饮企业独有。
绍兴县工商局在不久前的一次检查中,发现了一大批重名商号。“几乎都是外地的知名商业企业,我们绍兴的企业一样在使用。有餐饮业的、百货业的,也有休闲娱乐业的。”
据了解,商号重复主要有两种现象。一种是“傍大款”或“借船出海”。在企业发展的初级阶段,傍一个已有知名度的商号,可以起到吸引眼球、事半功倍的效果。而且很多企业往往着眼于短期利益,海南有个“海阔天空”,我也取个“海阔天空”,上海有个“太平洋百货”,我也拿过来用一下。由于我国现行企业名称实行分级注册管理,对商号的保护只能产生在商号权保护的地域,登记商号一般只需经地方工商部门核准,地区与地区之间是否重复无法查询。这就给很多企业找到了“傍大款”的空间。
另一种则是由于产权保护意识的缺乏。大部分企业在发展之初没有长期规划,很少有把自己的店开成“百年老店”的想法,因此商号的原创意识和品牌保护意识不强,注册商号时就没有注意规避风险。对此,鑫洲海湾大酒店总经理金文鑫进行了深刻反思:“2001年创办酒店时,只考虑到本人姓金,金海湾三字又琅琅上口,就拿来用了。事实上金海湾大酒店是广东汕头一家中外合资五星级大酒店,1996年就已注册商标。如果当时自己意识强一点,肯定早就发现这个问题。这是一个教训。”
再如堪称绍兴餐饮界“元老”的海港大酒店,虽然创办已有十多年,但也是在2004年才想到要去注册商标,结果发现已有企业先下手为强。
商号重名的两种态度
“绍兴为什么最近不断发现这些问题?其实也就是因为绍兴的企业都到了发展和提升阶段,在进行VI系统策划时,在店名上遇到瓶颈。”
由于企业商号的管理归属地方,因此“名人名家”也罢,“海港”也好,虽然可以继续使用这个企业字号,但是如果企业日后要向连锁企业方向发展,则必须要注册自己的商标。
对于重名的尴尬,改还是不改,绍兴餐饮企业也有着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
绍兴名人名家大酒店的朱总对记者的询问比较谨慎。他认为,杭州名人名家大酒店注册商标并不影响绍兴名人名家商号的使用,因为企业商号的管理归属地方。但当记者问及“以后扩大规模或创办连锁企业时怎么处理这个问题”时,他表示,“那是以后的事情”。
而已改名的鑫洲海湾大酒店老总金文鑫态度十分明确:“改得越早损失越小。”他表示,改名的损失是显而易见的,虽然改名已有4个多月,但许多出租车司机仍然不知道鑫洲海湾大酒店。而从长远来看,企业要向规模化、连锁化发展,必须拥有自己的商号和商标,因此长痛不如短痛,迟改不如早改。
另有业内人士指出,继续“借名”还有一大风险就是,一旦被“借”商号方所注册商标申请全国驰名商标,根据相关条例,就要对“借”商号者进行取缔。“譬如绍兴咸亨大酒店,如果发现其他城市在使用‘咸亨’商号,就可以依法要求相关部门查处。”同样,一旦“海港”或“名人名家”被评为全国驰名商标,绍兴的海港大酒店和名人名家大酒店也就不得不改名。“所以,有长远发展打算的企业往往会考虑改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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