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看要到手的“建大”商标,结果半路杀出“程咬金”,被深圳一家橡胶公司在商标公告期提了异议。重庆大学将于今日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交异议答辩。
早在2003年6月2日,重庆大学就委托重庆西南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在第42类的“建大”商标。2005年4月7日通过审查,进入三个月的公告期,不料,公告期间却半路杀出“程咬金”。建泰橡胶(深圳)有限公司提出异议申请。理由是建泰橡胶公司在与建大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协议》。而建大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1年在37类橡胶轮胎修补、轮胎翻新、车辆维修等服务项目申请注册“建大KENDA及图”商标,于2003年9月21日获得注册。
建泰橡胶公司认为,其商标中的汉字“建大”来源于其企业字号,重庆大学的简称应该是“重大”,申请“建大”,有“模仿和复制”之嫌疑。
对此,代理重庆大学商标异议答辩的西南商标事务所马燕飞律师表示,原重庆建筑大学于1952年由重庆大学、西南工业专科学校等六所院校的9个土木、建筑系(科)合并而成。“建大”成了原重庆建筑大学的简称。两个商标的类别不一样,一个是橡胶产品类,一个是建筑类。申请注册或核定注册的服务项目不构成类似,并且,对方的商标不是驰名商标,不享有驰名商标的高水平保护的权利。
据了解,重庆大学将于今日向国家商标局提交答辩书。(记者 柴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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