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将简化商标交易注册申请
〖2006-3-24 19:19:00时〗 本网提供
【字体:
大
中
小
】【
发表评论
】
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尔尔
香港特區政府24日表示,計劃簡化兩類與商標有關的交易註冊申請,以及厘清《商標規則》的若干條文。
據新華社香港3月24日電,據瞭解,實行上述改善措施的《2006年商標(修訂)規則》已於24日刊登香港特區政府的憲報,並將於29日提交特區立法會。
特區政府表示,擬借修訂規則,簡化簽署兩類與註冊商標轉讓和允許有關的申請手續,以便商標註冊處可為這兩類交易提供電子服務。
按目前規例規定,轉讓和允許的註冊申請及通知,須由交易雙方(或其代表)共同簽署,或提交証明這項交易的書面証據。政府擬借修訂規則,使其中特定的一方(轉讓人或者作出允許的遺產代理人),均可以簽署有關申請或通知。這會簡化註冊的程序和節省時間。
《2006年商標(修訂)規則》也厘清在商標註冊申請中,如果申請者所提供有關貨品或服務的說明不夠,則商標註冊處處長應採取什麼程序。修訂規則還包括其他的技術性修訂。
信息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