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50万 特色菜谱遭克隆?
〖2006-3-16 11:31: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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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尔尔
“冷锅鱼、钵钵鸡……”一张简单菜谱竟引起一起50万元的经济纠纷。15日,四川眉山市中院开庭审理这起特殊的著作权官司。原告厨师赵跃军认为,四川禾田食品公司使用他自创的菜谱作宣传,侵犯了他的著作权,因而索赔各项损失50万元。被告辩称,菜谱是他们委托广告公司请厨师专门制作,没有侵权。对此,四川烹饪杂志专家叶尚平称,国家目前对菜品制作工艺还缺乏有力的法律保护。
庭审:原被告激辩菜谱“出身”
昨日上午9时30分许,该案在眉山中院知识产权庭开审。原告赵跃军向法庭陈述说,他从2003年起开始使用藤椒油作调味品,经多次实验制作出以钵钵鸡为主的藤椒油创新菜系,并且配以图片文字,制作成推荐菜谱。但去年9月21日,他在眉山食品交易会上发现同在洪雅生产藤椒油的被告竟抄袭他的菜谱,用来推销自己的产品,此举侵害了他的经济利益。因此他根据初步估算提出50万元的经济损害赔偿。
而被告禾田公司提出,食谱是委托广告公司请一级厨师蒲某制作的,并且申请证人作证。蒲某出庭作证说,这份菜谱是他去年6月15日接受广告公司委托后,根据自己的烹饪经验,花两天时间制作的。蒲某说,自己是一级厨师,相反很有可能是赵跃军抄袭他的。
庭审持续了近3个小时,由于赵跃军提出对蒲某的菜谱草稿原件真实性做鉴定,法庭宣布择日再次开庭。
专家:菜品工艺缺法律保护
昨日,记者就该案采访了有关专家。四川烹饪杂志社资深编辑叶尚平说,如果把他人撰写的菜品配料及制作程序的文章照搬用于商业用途,是对著作权的侵犯。一些餐饮企业制作的特色菜谱也享有著作权,他人抄袭、照搬也构成侵害。但仅仅是仿照菜谱做菜并不侵权。
叶尚平说,目前对菜品的制作工艺没有明确的法律保护。此外,法律也还没有把菜品的配方、制作程序纳入商业秘密的保护范畴。对一些原创的经典菜品可以通过商标权加以保护。比如,同样是钵钵鸡,餐饮企业可以申请一个“钵香鸡”的商标,别人就不能用在自己的菜谱里。
“菜品的制作秘方很难用法律保护。”味道江湖的总经理刘力凡说,即使国家允许申请专利,只要别人把用量调一调,或者配料稍微变一变就行了。他希望国家能够出台有关法律法规保护创新性菜品,推动饮食文化的不断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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