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头鸟“假鸟”现身“喊冤”
〖2006-3-16 11:27: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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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尔尔
九头鸟“假鸟”案看起来并没有那么简单。15日,一直没有现身的被告侵权一方“九头鸟商业公司”法务总监张兴华对记者表示,从今天起将正式反击,夺回加盟商的所有权利及损失3000万元。
张兴华告诉记者,2004年3月15日,九头鸟商标所有人——北京九头鸟酒店管理公司与北京九头鸟汉玛商业管理咨询公司(后变更为九头鸟商业管理公司)签署了《发展合作协议书》,双方约定发展合作期为6年,合作期内九头鸟商业公司为九头鸟商标全国范围(北京城八区除外)独家全权使用权人,完成不少于200家特许加盟店计划。但这个合作协定从签订之日起北京九头鸟酒店管理公司就没有如约执行。按照双方约定,九头鸟应为所有加盟店提供与九头鸟直营连锁店同样的物流、培训、菜品、研发、营运、服务等信息,但在实际运作中却发现九头鸟公司只是单纯地卖商标收钱,从未对加盟店提供任何支持或履行义务。同时,九头鸟还无视合同的存在成立了九头鸟咨询有限公司,擅自授权该公司为九头鸟使用权人,并于2004年底在城八区外开设了4家特许加盟店。
张兴华表示,今天已将北京九头鸟酒店管理公司违约私自开设的回龙观、通州、大兴店告上了北京市一中院及北京市二中院,为众多加盟商讨个说法。(记者 者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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