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日,在某高校工作的高老师来到省城一家商标事务所,想将自己和朋友共同建立的“法援天地”网站注册为商标,在查询中他发现“法援”两字竟然没有被注册,于是决定把“法援”加以抢注。
在某高校从事网络管理的高老师表示,“我们抢注这一商标,并不是为了牟利,而是进行保护性注册。”
山东慧达商标事务所缪香文表示,经过他们查询,“法援”和“法援天地”都没被注册过,要求注册这两个商标不存在问题。不过,他们只是和高老师签订委托书,并填写了相关的表格,随后将报送到国家商标局,由国家商标局进行审查。
对于“法援”、“法援天地”能否被自然人注册为商标,省法律援助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还没有相应的依据不允许用“法援”两字进行商标注册。“法援”虽然是政府设立的提供法律援助的机构,但也提倡单位或者个人向困难者提供公益的法律援助服务。(记者 董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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