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电子产品将有商标及生命周期
〖2006-2-27 14:13: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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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小鸟
记者日前从信息产业部经济体制改革与经济运行司高级调研员高振杰处了解到,对电子信息产品循环链中的回收处理再利用等关键环节,我国政府应该也必将会有一定的引导资金支持回收企业、支持制造业企业积极参与电子信息产品的回收再利用。
谈到我国废旧电子产品的综合利用,高振杰表示产业化、二手产品生命周期期限、二手产品使用商标以及相关机构的设置将是未来工作的重中之重。
目前,企业一提到旧产品就深恶痛绝,如何使旧产品合法化成为旧电子产品综合利用首先要解决的问题。高振杰表示,产品从整机到元器件都有生命周期,旧产品进入二手市场,应该对其生命周期、更换以及保修年限做出规定。“电视机的无故障规范工作时间是7年,那么电视机的元器件生命周期是多长?”高振杰表示,未来信息产业部将通过制定标准、通过认证和质量安全检测来制定二手产品的生命周期。
此外,旧产品在进入二手市场后仍然使用原生产厂家的商标,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废旧电子产品回收企业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等规定也在制定中。高振杰举例说,目前手机的二手市场很受欢迎,一个重要原因是消费者更换手机相对频繁,而手机元器件的使用周期很长,并不随手机整机产品的淘汰而退出市场。因此,目前有关部门正在研究被综合利用的旧手机元器件应该使用何种商标、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等问题。
高振杰表示,为了提高废旧电子产品尤其是二手产品的综合利用水平,信息产业部正在筹建废旧电子产品综合利用委员会,该委员会成立后,将组织专家研究开发废旧电子产品综合利用的有关技术、工艺设备以及管理系统。另外,信息产业部同时还在筹备中国的执行机构。据悉,该机构的主要职责是,规定电子产品出厂时需要缴纳的回收处理费金额。在以上两个机构成立之后,信息产业部将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管理制度。
高振杰还表示,在废旧电子产品的综合利用方面,现在我国有几十万人从事这项工作,如果轻易地出台一些办法、法规,利用限制手段去限制一批人从事这项工作,就可能对社会稳定产生一定影响。现在走街串巷回收废旧电子产品的人很多,逐渐形成了一个回收体系。这个回收体系在政府引导的过程中可能要浮出水面。目前,国内从事电子垃圾回收处理的都是个体经营者,特别是台州、宁波、天津、广东、青岛等沿海地区。个体经营由于受自身能力的限制,只能是在某一个环节找到有利用价值的东西进行经营和拆解。至于其他环节,他们没有技术,没有上下游的关系。所以个体经营者如何发展,提高他们的拆解水平也是需要考虑的一个问题。(史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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