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遭异议 品牌被仿冒--“朵彩”遭遇成长的烦恼
〖2006-2-17 11:21: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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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尔尔
“棉朵如云,颜若彩虹”——问起中国彩棉内衣行业中知名品牌“朵彩”的由来,它是正解。
“我在这个行业中拼打了八、九年,见证了中国保暖内衣本土品牌的迅速兴起。但到2001年时,我意识到这个市场已几近饱和,需要另辟蹊径了。直到发现彩棉,我预感到是个机会。”在鲁晓强,这个被誉为“保暖内衣大王”的业内风云人物需要一泉源头活水时,“朵彩”在群策群力中应运而生——
2003年3月17日,在40余个备选方案中,寓意“天然、绿色、环保、健康”的“朵彩”脱颖而出。
2003年4月25日,上海朵彩棉服饰有限公司(下称朵彩公司)成立。
2003年4月30日,上海朵彩公司董事长鲁晓强正式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下称商标局)提交“朵彩”商标注册申请。
2005年4月21日,“朵彩”进入注册商标公告期。
2005年4月21日至今,“朵彩”在公告期内接连遭遇三方异议。
“朵彩公司对于‘朵彩’品牌的商标注册事宜非常重视。我们委托代理公司进行过近似性查询,在没有发现近似商标存在的情况下,于第一时间向商标局提交了注册申请。”对于“朵彩”在注册过程中遭遇异议,鲁晓强坦诚实“始料未及”,但对于赢得异议,他显得很有信心:“虽然出乎意料,但我们的心态始终很平和,因为我们有充分的事实依据证明他们的异议并不成立。这只是‘朵彩’成长过程中的一个小烦恼,不会对朵彩公司的品牌战略产生影响。”
朵彩公司不为“烦恼”所乱,解读个中缘由,汇聚在“朵彩”品牌上的社会效益是一个重要注脚——2003年7月17日,以当红影星陈好、唐国强为形象代言人的“朵彩”牌彩棉内衣面市,半年内实现约1.5亿元的终端销售额,2004年终端销售额突破3亿元、2005年达4亿元。
截至2006年1月,“朵彩”品牌产品销售网络已覆盖除海南省之外的大陆所有省市自治区,销售网点超过2800个。
2003年7月至今,朵彩公司共投入1亿多元资金在全国市场推广品牌,其中中央电视台的广告投入达到5000万元。
2005年,“朵彩”成为中国彩棉内衣中唯一获得“瑞士国际生态纺织品100”认证的品牌,同时成为中国内衣品牌中唯一获得“中华绿色环保基金会绿色产品奖”的品牌,并获得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朵彩”品牌彩棉内衣的诞生,使内衣中细分出彩棉内衣市场,迄今为止,仅“朵彩”品牌即为社会提供了2万多个就业岗位。
因为“朵彩”的成功,朵彩公司董事长鲁晓强先后被评为2004年度“上海市科技创业十佳领军人物”、2005年第五届中国改革“百名优秀人物”。
由此不难看出,“朵彩”在彩棉内衣市场上有着毋庸质疑的号召力。但“朵彩”取得的如是社会效益直接证明的只是该品牌的成功,能否有效抗辩商标异议人的异议理由还须看双方在法理层面上的博弈。
据了解,对“朵彩”商标提起注册异议的三方分别是:浙江省义乌市自然人周跃郎、上海赛洋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及河南省清丰县巩营西街村自然人巩聚坤。前两者的异议理由同为“朵彩”与在先存在的“多彩+DUOCAI”组合注册商标构成近似;巩聚坤的异议理由是“朵彩”一词“突出表示了商品的功能和特点”,违反了商标法相关规定。
据介绍,在两方异议理由中都提及的注册商标“多彩+DUOCAI”,系由四川省成都市自然人王永旗于2002年9月12日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并于2005年6月7日经商标局核准转让至自然人周跃郎,现被用以其于上海注册的某公司彩棉内衣产品商标。
针对异议,朵彩公司方认为三方异议理由均不成立:第一,“朵彩”商标是蕴含独特创意的标志,具备注册商标的显著性和易于识别性,并非仅仅“突出表示了商品的功能和特点”。第二,“朵彩”商标在商标的构成要素、含义、读音和商标整体的视觉效果上,都与异议人的引证商标存在明显区别。第三,朵彩公司在中国内衣行业已经取得了相当高的知名度和广泛的影响力,朵彩公司根本不需要抄袭和复制引证商标,更没有借助其他企业市场知名度进行宣传的必要。第四,2005年8月,周跃郎方将“多彩+DUOCAI”商标在其注册公司出品的彩棉内衣上使用,在此之前,“多彩+DUOCAI”商标并没有被使用过,鉴于“朵彩”商标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异议人的异议理由根本不能成立。
“朵彩”商标注册遭遇异议,同样引起了商标业界的广泛关注。曾担任我国关贸总协定知识产权商标谈判代表、中华商标协会专家委员会主任董葆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不主张媒体对商标异议、争议进行炒作,就该个案来看,有些炒作影响企业的生产。“朵彩”与“多彩”两个词汇中“朵”与“多”字在音形意上并不相同,故而两个商标比较容易区别;而且从事实层面看,“朵彩”商标的社会认知度较“多彩”商标要高很多,不会造成混淆与误认。目前我国注册商标已逾250万件,其中类似“朵彩”与“多彩”的共存商标不计其数,如“双丰”商标与“双峰”商标;即便以现有审查标准来看,“朵彩”商标与“多彩+DUOCAI” 商标局也不判为近似商标。
就在商标注册遭遇异议同时,品牌被仿冒的问题也摆在了朵彩公司面前。
据介绍,2005年12月,四川省成都市工商局查处了一批仿冒“朵彩”的彩棉内衣产品,该批产品由一家名为上海萨博针织服饰有限公司生产并在四川等地市场进行销售,该公司产品从产品名称、装潢等方面全面仿冒朵彩公司产品。
“除此之外,目前内衣市场中还有一批如‘朵彩玉兔’、‘一品朵彩”’‘一哚彩’等标识有‘朵彩’或傍依着‘朵彩’打‘擦边球’的彩棉内衣产品。”朵彩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就目前商标异议程序来看,因为案件积压过多,为保护被异议人的合法正当权益,根据商标法相关规定,经过裁定,异议不能成立,那么商标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生效时间为自初审公告三个月期满之日算起,对于该日起出现的侵害该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可以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对于我们那些合法经营的企业来说,自不必受外界的干扰,该怎么经营自己的品牌就大胆的去经营。但同时我依旧认为,在当今构建和谐社会的大环境下,我们的企业对商标权方面的民事纠纷,企业间提倡进行协商解决商标异议纠纷,不要互相拆台而应善意沟通,努力去把共同的产业做大做强,参与到国际竞争之中。”董葆霖先生的由衷建言,或许对处于成长烦恼中的朵彩公司、“朵彩”商标异议事件中其他当事人以及更多的民族品牌有所启示。(记者 崔文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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