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骏小说系列注册成商标 叩响图书品牌之门

〖2006-2-15 17:03: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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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小鸟
 


  近日,以《荒村公寓》、《地狱的第19层》等系列悬疑小说而为读者所熟悉的蔡骏,将“蔡骏心理悬疑小说”系列申请注册成图书商标,该图书商标包括“蔡骏心理悬疑小说”的名称和logo。

  图书在其诞生伊始,就受到著作权的保护,为什么还要注册成商标呢?商标权和著作权双剑齐出,对于其知识产权的保护又有何意义呢?笔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图书商标能有效遏制跟风仿冒

  笔者从接力出版社了解到,2005年,接力出版社和萌芽杂志社联袂推出长篇小说——《荒村公寓》和《地狱的第19层》,一上市即登上畅销书榜。两书封面均冠以“蔡骏心理悬疑小说”的名称和logo。“蔡骏心理悬疑小说”第三部——《荒村归来》也由接力出版社推出,首印数高达10万册。截至目前,“蔡骏心理悬疑小说”系列的总印数已达51万册,创下中国原创悬疑小说的纪录。

  “随着蔡骏的炙手可热,各种打着蔡骏名字的伪书、假书、盗版书跟风而起,充斥市场。”接力出版社的覃莉告诉笔者,“出版社这么做是经过认真考虑的,并不是特意炒作,而是希望通过注册图书商标,更好地维护作者和作品的权益。”据她介绍,目前将“蔡骏心理悬疑小说”系列注册图书商标的申请已经被批准。

  北京市凯亚律师事务所律师屈新峰认为,作品一产生就自动受到著作权的保护。但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著作权保护的是图书的表现形式,比如书的装潢、版式设计、体例等,而不保护其内容,仅是作品的一个名称是不能受到保护的。盗版书侵犯的是著作权,图书商标对打击盗版作用不大,可以保护图书的署名权、名誉权。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孙国瑞则表示,由于图书商标有显著的可视性标志,这对于遏制书商跟风出书,保护作者和策划编辑的创意有不寻常的意义。

  图书商打造图书品牌

  业内人士认为,从市场经济的规律讲,一个出版社就是一个经营主体,不断出版许多系列的图书作为其产品来参与市场的竞争。像其他商品一样,一个出版社的不同系列图书,也可以采取商标组合策略来保护。出版社在自己的“总”商标(通常为出版社的名称加上一定的图形)下,可以注册许多个“子”商标。比如对某种生命周期较长的图书即经久不衰的畅销书注册商标,可以长久保持该种图书的市场识别标志,获得持久的价值。由于图书受版权法的期限限制有些国家为50年,欧盟和美国现在都为70年,如果版权已过期,通过注册图书商标,权利人就有可能利用商标权进行一定程度的后续开发,出版社可以在自己的名牌图书上赚取更多的利润。

  接力出版社的一位负责人表示,注册“蔡骏心理悬疑小说”图书商标,是希望保护和延伸这一系列悬疑小说的品牌内涵,不断向广大读者奉献质量一流的作品,并且把“蔡骏系列”打造成出版社的一个品牌。

  覃莉透露,目前《地狱的第19层》电影改编权已被人购买,《荒村公寓》电视连续剧也将于近期在上海开拍。今年下半年,“蔡骏心理悬疑小说”系列还将推出新作《玛格丽特的秘密》。前三部作品的各种衍生产品正在加紧运作之中,接力出版社希望建立以畅销图书为核心的文化品牌产业链。

  据悉,最早注册图书商标的春风文艺出版社,以“布老虎丛书”拔萃业界、畅销市场。从1993年推出第一批“布老虎丛书”到“布老虎丛书”商标的注册,“布老虎”已成为图书界的一个知名品牌。读者看到“布老虎丛书”,自然想到春风文艺出版社。如今,出版社推出的“小布老虎”,很快也成为我国少儿品牌图书中的佼佼者。

  孙国瑞副院长认为,图书这种产品不同于工业品,人们购买时不会太关注它的品牌。但是要叫响图书品牌,持续吸引读者,除了保证图书的内容和质量,注册图书商标也不失为一个好办法。

  出版界要尽早制定商标战略

  长期以来,由于受我国法律体系的限制,我们习惯性地只强调作品版权的重要性,而忽视了图书商品的商标使用问题。但是在出版业对外资全部开放的今天,掌握市场,赢得图书市场的经营主动权,无疑成为出版界的一个新的重要课题。毋庸置疑,注册图书商标,打造图书品牌,将越来越成为出版界的自觉行动。

  商标专家提醒出版社,在制定商标战略时,应该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要选一个显著性强的商标,有助于维护商标权的稳定性,减少潜在侵权人的合理使用抗辩。文字图形组合商标往往比单一的文字商标更具显著性,因此可以选取组合商标来克服文字商标的不足。二是要做好注册商标的宣传和使用。自身显著性再强的商标,如果不投入商业使用,不在公众中建立一定的知名度,也会影响到其作为商标应有的功能——即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功能。反之,如果自身显著性较弱的商标,通过后续的宣传和使用可以增强其显著性,强化其在公众心目中与商品或服务来源之间的特定关系。三是要积极寻求《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有的时候,虽然存在他人搭自己图书商标便车的现象,但可能尚不构成商标侵权。这时可以利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来维护自己的权利。此外,对于某些生命周期较长的系列图书,还可以在建立一定的声誉后,寻求认定为“知名商品”,这样便可以获得《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对“知名商品”的特殊保护。

  专家最后指出,虽然中国目前的版权输出能力较弱,但我们应从长远角度出发,对于某些具有较强输出市场价值的出版物,也应该在潜在市场国家申请注册商标,未雨绸缪,以防遭遇抢注。

  孙国瑞特别强调,要叩响图书的品牌之门,除了注册商标,更要注重的还是图书质量,出版社一定要有精品意识,努力为读者奉献一流的作品。(聂国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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