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101注册立体商标
〖2006-2-13 10:32: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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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小鸟
世界第一高楼台北101,显著的地标、晚上美丽的楼景,成为许多广告、戏剧出现的场景。不过,101已宣布,台北101已经注册“立体商标”,因此,即日起举凡有营利的商业广告、戏剧拍摄,只要101入镜就要依市场行情索价。消息传出,学界、广告、娱乐圈哗然,认为根本不合理!
台北地标101昨天(12日)宣布,即日起举凡有营利的商业广告、戏剧拍摄,只要101入镜就要依市场行情索价。大楼协理刘家豪表示,其实两年前开始营运时,就已经取得“立体商标权”,即大楼建筑物各种角度,都受到保护,其中还包括“Taipei 101”、铜钱如意标志。他说原本对于媒体使用101形象的事件不以为意,不过后来考量必须维护形象,才会宣示此项规定。
消息传出,学界、广告以及娱乐圈都觉得不可思议。世新口语传播系助理教授刘文英指出,连国际知名的地标如法国艾菲尔铁塔、印度泰姬陵都没听过有收费情形;而资深广告人沉正国则说,建筑物是都市景观的一部分,属于公共财产,要收费实在太不合理,将会扼杀影像传播创意。
导演称101应付宣传费
为此,资深广告人范可钦说,若真的要收费,所有广告就不必拍了,因为拍广告镜头带到某个民房、大楼也要收费,干脆在每个门牌前都标个价钱比较方便!而导演钮承泽反问,那么戏剧画面拍到101,等于是宣传,是不是101也要付钱呢?
平面海报至少付2.5万
不过,智能财产局表示,以商标权与著作权法来看,只要不将101当成主要标的,作为营利之用,造成别人混淆,以为101是主体,那么就可排除于两法外,实属合理范围。据了解,目前因为侵犯「立体商标权」而遭101控告的,包括艺人伊能静代言的建案“伊登花园”广告;诚品书店贩卖101大楼相关明信片、钥匙圈等;以及喉糖广告“101陈敏熏快递”等。刘家豪表示,收费目的只是提醒欲使用者必须先取得授权,目前平面广告海报至少10万元新台币(约2.5万港元)以上,戏剧或广告等影片将以行情价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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