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景点商标“外流”咋预防 政府部门可委托注册

〖2006-2-11 23:59: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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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尔尔
 


    本报9日A3版《“夫子庙灯会”走不出南京城了》一石激起千层浪,许多读者对这种著名景点“外流”现象深感痛心。而记者注意到与景区本身漠视商标注册不同,南京的企业对这些“南京特色”商标却情有独钟。

  记者昨天(10日)通过中国商标网查询时,就发现虽然没有一个政府部门注册“夫子庙”商标,但是南京的六七家企业却注册了近20类“夫子庙”商标,包括旅游产品、餐饮等。同样像“紫金山”、“莫愁湖”、“玄武湖”、“中华门”、“雨花”、“鼓楼”等名胜都有众多南京企业注册了商标,像南京卷烟厂就注册了“紫金山”、“中华门”、“长江大桥”、“金陵”等10多个具有南京特色的商标;“紫金山”被消防、冷饮、饭店等30多家企业注册了商标;“雨花”更是成了50多家企业的商标。

  对于这种“剃头挑子一头热”的现象,江苏宁海商标事务所汪洋主任认为,长期以来有种观念就是认为只有企业才需要注册商标,因为商标对他们来说就是品牌,而相反景区体制上不像企业,市场意识比较缺乏,所以商标意识比较淡薄。“如果一个景区单纯地就经营景区游览一个产品,那你注不注册商标确实没多大影响,但是如果你要走多元化道路的话,那么就必须注册商标。”他还向记者举例说,南京某著名景区还生产茶叶,几年前想以自己的景区名字注册茶叶商标,可是这时发现已经被另外一家茶场注册掉了,这时其只好注册另外一个商标,“其实景区的茶叶生产规模和名气远高于那家茶场,但是就是由于缺乏商标意识,只能吃了个哑巴亏!”

  那么如何“唤醒”他们的商标意识呢?有业内人士认为,考虑到目前的管理体制,著名景区或地名可以由政府部门委托行业协会进行统一申请注册,“就像‘博爱之都’这个商标就是由南京市政府委托南京旅游业协会申请注册的,一旦注册成功后,这其实也属于一种无形国有资产,既能起到保护国有资产的作用,还能经营开发产生经济效益呢!” (记者 贺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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