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朵彩”商标注册起争端

〖2006-1-26 9:46: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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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小鸟
 


    即将于2月份在上海举行的第87届中国针棉织品交易会暨中国国际针纺织品博览会,让上海朵彩服饰有限公司董事长鲁晓强踌躇满志,作为国内彩棉内衣的领军企业,朵彩公司将在展会上圈下近600平方米的展台向人们展示“朵彩”品牌形象。

    但有一些消息可能会让鲁晓强的大好心情稍打折扣,某些迹象表明,已经持续近一年半的“朵彩”商标争议谈判并不如想象中的那般顺利。

    这是一个让朵彩公司头疼不已的问题,即便刚刚取得了3亿多元年销售业绩也丝毫掩盖不住因商标问题而产生的“隐忧”,事实上,面对“多彩”、“北极绒”等公司对“朵彩”商标注册进程中所提出的异议,鲁晓强显得办法不多。

    争端

    相比鲁晓强,浙江义乌多彩服饰有限公司总经理周跃浪显然更具有品牌的法律意识。

    2002年,一向从事内衣生产经营的周跃浪向国家商标局注册“多彩”商标,并于2004年获批,之后,他开始着手对“多彩”商标的市场推广,并以较为快速的发展速度在国内打开了市场。

    但“多彩”的名气显然不及早在2003年就已经开始操作的“朵彩”。

    2003年,鲁晓强率先在国内推出了首个专业彩棉内衣品牌——“朵彩”彩棉内衣。该年,“朵彩”仅在四川省的销售就达到了11万套,全国实际销售达53万套,公司本部营业额近5000万元,终端销售额突破1.5亿元,创造了有史以来所有品牌内衣上市第一年的最高销售业绩。

    但这位武汉理工大学工学硕士却不知为何忽略了一件事情:注册“朵彩”商标,等他想到这一点时,麻烦已不可避免。

    2003年7月份,上海朵彩服饰有限公司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但在随后的两年多时间里,鲁晓强面临的局面相当复杂,一方面,伴随着“朵彩”的市场成功,国内出现了其他打着“朵彩”品牌销售的产品;另一方面,已经注册成功的“多彩”,以及北极绒公司对“朵彩”商标注册提出了持续不断的异议。

    来自“多彩”公司的异议或许具有决定全局的意义。2004年5月19日,浙江义乌多彩服饰有限公司授权义乌市红太阳律师事务所陈伟民律师,代表“多彩”对“朵彩”商标注册提出异议。

    “根据《商标法》第52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解释》第9条,未注册的‘朵彩’商标将会对已注册的‘多彩’商标构成侵权,”陈伟民认为,由于读音相似,“朵彩”的注册将严重危害到“多彩”,为此,提出异议显得“很有必要”。

    事实上,提出异议的不只一家,据知情人透露,在朵彩申请注册没多久,就有其他品牌提出了异议,其中也包括了“北极绒”等知名企业。

    “这些事情属于法律层面上的事,我不好多说,留给法院裁决吧。”北极绒董事长吴一鸣似乎已经默认了这种传言,但他对异议依据守口如瓶,以不便外露为由拒绝采访。

    但也有人依稀获知了这种动机,同样做保暖内衣,同样是国内同类产品的领先企业,北极绒和朵彩在市场上的竞争已经成为2005年彩棉内衣市场的热点。从这个角度判断,北极绒提出异议显然战术成分居多。

    协商

    由于上述异议的存在,“朵彩”商标的注册之路显得困难重重。但事情好像并未完全陷入绝境,在鲁晓强眼里,类似的品牌争端可以通过比较“市场”的方式加以解决,比如“以现金换商标”。

    坊间盛传这样一个事实:2003年9月,在朵彩公司申请注册不久,鲁晓强曾对“朵彩”商标注册的第一个异议者提出了50万的交换条件,当然,交易仅限于意向。 

    “并非数目过小,只因为在这场争端中很快就出现了第二个、第三个异议者。”一位知情人透露,越来越多的异议让朵彩公司难以承受,鲁晓强开始放弃“以现金换商标”的做法,并有针对性进行回应。

    对于直接使用朵彩商标进行销售的产品,朵彩公司试图寻找法律保护,利用行政手段对之进行打压。2005年底,以同样“朵彩”品牌在市场上进行销售的上海萨博针织服饰有限公司的产品在成都遭到了当地工商部门的查封,但这种行为在一些人看来,显得公信力不足。

    “作为非注册商标,朵彩使用‘假冒伪劣’这样的理由对其他产品进行打击,其形式是否适用法律值得商榷,”陈伟民认为,通过工商局采取的查封行为在适用法律上看,是不准确的。

    “在品牌未取得注册之前,我们的品牌与他们是站在同等地位的,”被查封的萨博公司杨先生似乎拥有更多的个人情绪,他认为,国家商标局2005年10月26日受理了他们公司的“朵彩”商标就说明了一切,“他们在玩‘阴’的”。

    相对杨先生如此激进的申诉,已经注册成功的“多彩”与朵彩公司的接触显然要缓和的多。据熟悉内情的人表示,为协商异议,朵彩公司鲁晓强曾与多彩公司周跃浪面对面地进行过一次对话,但效果不佳。

    “主要是他们没有诚意,并试图以势压人,”周跃浪说,虽然朵彩公司规模与实力都较强,但从法律意义上来说,多彩提出的异议完全正当。他透露,鲁晓强多次通过双方的共同朋友与他进行过协商,但因为差距太大而未有进展。

    “我们同意‘以现金换商标’的解决办法,但朵彩公司提出的数目简直让我‘羞于出口’,”相比几十万的条件,周跃浪的谈判底线明显要高的多,“朵彩的市场评估价值已经达到了500多万,”据他判断,朵彩品牌的整体价值已达到了四五千万。

    在这样的前提下,周跃浪对鲁晓强提出的条件并不“感冒”,他透露,并不排除在不久之后向法院提出上诉,要求侵权赔偿的可能。

    但这些说法遭到了朵彩方面的否认,“这些都是以讹传讹,我们不准备加以评论,”朵彩公司一位工作人员这样表示。而从该公司一些员工的态度上显示,朵彩公司上下都拒绝对此问题加以详细说明。

    僵局

    但无论如何,即使只是“传言”,该事件也已经吸引了众多行业人士的目光。最近的版本是,双方都坚持己见,并有足够的证据显示,彼此都不打算对此作出退让,朵彩与各异议方的争端至少在目前陷入了僵局。

    多彩一方认为,朵彩公司意图以小成本解决商标争端,而朵彩一方则表示,多彩公司口气甚大,要求过高。双方各持己见,并有争端升级的迹象。

    “从道义上看,朵彩公司的商标注册受挫让人感叹,但站在法律角度上,包括‘多彩’在内的异议者并无不妥,相反地,他们的异议得到了法律支持。”朵彩公司法律顾问曹律师这样说到,在他看来,(朵彩)商标事件演变成现在的局面,既是正常的,也是非正常的。

    “事实上,这是商标争端中的一个法律盲点所在,在“谁先注册,谁受益”的中国商标法律基准下,个中是非实在是难以分辨。”陈伟民律师也认为,目前为止,还没有相关法律能准确的适用此类商标事件,但同时,这位人士也说到,这并不表示“朵彩”“多彩”将永远僵持下去。

    “首先,在私下未能取得协商进展的情况下,国家商标局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进行判断,并对异议作出裁决,”他认为,这是最有可能解决的途径之一。

    另外的可能是朵彩公司突破重重障碍,取得众多异议方的谅解,与他们达成私下协议,但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

    法院的裁决未必能帮助“朵彩”顺利拿下商标,甚至,可能让朵彩公司感觉更为糟糕的事情也会出现:国家商标局认为异议合理,并加以采纳,很多人认为,朵彩公司必须做好这样的心理准备。

    如果这种说法不幸成为事实,毫无疑问,朵彩的商标争端仍将继续下去,这也是鲁晓强和他的公司所不愿意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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