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食品标志也“保质”

〖2006-1-24 8:16: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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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小鸟
 


    江苏省消费者协会日前发出新年第一号“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有效期只有3年,消费者不要被已经“过期无效”的假绿色食品骗去口袋里的钞票。

  绿色食品是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绿色食品标准生产,经专门机构认定并许可使用专用商标标志的安全、优质食品,是对无污染食品的一种形象表述。

  消协提示,在许多商场、超市里,绿色食品标志的过期使用现象比较普遍。大多数消费者对绿色食品标志的“保质期”却几乎没人关注。绿色食品标志中的编号形式为“LB—XX—XXXXXXXXXX(A—AA)”,“LB”是绿色食品标志(绿标)拼音缩写,两短线之间的两位数代表产品类别,后10位数字分别表示批准年限、产地及产品批准序号,A和AA代表绿色食品的分级,批准年度是3年前的就属于无效标志。(吕妍 陈炳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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