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O商标侵权案春节后开庭

〖2006-1-23 9:09: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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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小鸟
 


    昨日(22日)记者获悉,柯诺和圣象之间的“EO商标侵权案”,将于春节后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届时,在地板行业内吵得沸沸扬扬的EO事件,孰对孰错将见分晓。

  昨日,原告柯诺(北京)地板有限公司的代理律师告诉记者,目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并定于春节过后就会开庭审理。该律师指出,由于柯诺掌握了圣象侵犯商标专用权的大量证据,因此对胜诉抱有充分把握。

  记者试图就此事向圣象地板有关人士询问看法,但圣象方面表现得非常谨慎,只是表示公司将有相关应对措施,但不方便对外透露。柯诺木业中国区市场总监杨志明证实,目前圣象并未与柯诺就商标纠纷一事,在私下进行任何联系。

  “EO商标侵权案”可以追溯到去年10月份。当时德国柯诺木业旗下品牌之一的莱茵阳光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从2005年11月1日起,柯诺木业集团将全面启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准专用的EO商标,同时启动EO商标的维权行动,并且以律师函的形式要求相关企业停止侵权行为。

  柯诺此举招致了以圣象为首的多家国内强化地板企业的强烈不满。圣象在去年11月份针锋相对地召开EO研讨会,几位制定国家地板行业标准的专家和商标界专家指出,EO只是一个甲醛释放量标准,只要地板企业生产的产品符合标准,就应该可以在产品宣传上使用该标志。

  业内人士指出,两家公司的矛盾焦点看似集中在EO商标,但EO背后的市场份额和商业利益是真正令其心动的根源。根据当前的市场发展趋势看,EO将是强化地板在未来几年的国家最高标准,而在国家相应标准没有出台之前,抓住EO自然就抢得了行业发展的先机。
                                                                                                   (记者 务名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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