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强国“20+1”战略年内浮出
〖2006-1-14 13:30: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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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尔尔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应是一个整体性的调节工具,一方面要提高对国内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另外一方面要限制跨国公司对知识产权的滥用,提高保护水平和降低保护水平两者并重。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将在今年年中,最迟今年下半年整体完成。”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司长尹新天表示,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的要求,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必须在2006年总体完成。据悉,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办公室就设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目前制定工作正在加紧进行中。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浮出水面
据透露,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内容包括20项专题和1个大纲,即“20+1”战略。1个大纲是指总体的一个纲要,下面分成20个专题,这20个专题包括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大保护知识产权的执法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以及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等,涉及到知识产权的方方面面。
“这是一个非常全面的计划,全方位涉及到知识产权方方面面的工作,在国家层面上处于一个很高的地位。”尹新天告诉记者,关于知识产权战略的更具体的内容,大家在今年下半年就会看到。在制定过程中,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办公室也会向各方征求相关意见。
2005年6月份,国务院正式决定制定知识产权战略。2005年10月,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其中明确了将建立创新型国家作为今后的中心问题,这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完全吻合。
“中国在知识产权战略上动作还是比较快的,我并不觉得中国的知识产权战略步伐慢了。”尹新天表示,目前在全球范围内,能够称得上是知识产权战略和中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相对应的只有日本的知识产权战略。
2002年3月,日本成立了以小泉纯一郎为首的知识产权战略委员会,制定了知识产权大纲,国会通过知识产权基本法,并明确提出了“知识产权立国”战略。
对于中国的近邻印度,尹表示到目前为止,他并没有听说这个在软件方面有出色表现的国家也在制定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就连美国也谈不上,美国只是在专利商标局层面有一个知识产权的中长期发展计划,我没有看到美国在国家层面上有知识产权战略计划。”
一位参与向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提交建议的社科院研究员认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应是一个整体性的调节工具,一方面要提高对国内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另外一方面要限制跨国公司对知识产权的滥用,提高保护水平和降低保护水平两者并重。他透露,对知识产权滥用的限制是一个焦点,引起的争论也非常大。
知识产权已成为竞争工具
美国普衡律师事务所专利律师高国征表示,目前知识产权已经成为竞争的工具,脱离了原先鼓励创新的本意。“科技进步源于质疑态度。相同的道理,知识产权界也同样需要质疑,如果知识产权界不敢去怀疑现有知识产权制度,知识产权的发展将停滞。”海信集团副总裁郭庆存认为,知识产权的滥用,本质上是对知识产权制度的根本性破坏。所以,现存给知识产权滥用以可乘之机的知识产权体系并不完善。
为此,郭庆存未点名地摆出了事实论据:某些电子产品领域掌握较多专利权的跨国公司,将专利权的范围无限扩大下去,将有关电路的专利延伸到采用该专利制造的芯片,再延伸到由芯片制成的整机产品,他们从自身利益的扩大化考虑,专找整机厂商索要专利费,这几乎成了某些跨国公司的专利策略。
因此,有识之士纷纷呼吁对知识产权滥用加以限制。
据中国工程院院士倪光南介绍,国家科技部在2005年提出了中国科技的三大战略,即人才战略、专利战略、标准战略,这三大战略的核心就是知识产权。因此知识产权战略的推出,将推动三大战略的实施,从而促进中国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他特别提醒,在此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只重视外国的知识产权而轻视本国知识产权的倾向。
“对知识产权滥用的限制只是知识产权战略若干方面的一个侧面而已。”尹新天对记者表示,知识产权战略应该涉及到知识产权的所有方面,不仅仅是对滥用知识产权的限制,还包括有效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提高知识产权意识等众多方面。“一个战略绝不仅仅是光考虑到怎样去规制和限制,这只能是一个方面而已。”他说。(李国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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