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学家告“曹雪芹家酒”侵权索赔百万

〖2006-1-6 23:15: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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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尔尔
 


    唐山曹雪芹酒业有限公司因使用著名的红学家周汝昌的书法作品,日前被周汝昌告上法院,要求停止侵权、赔偿道歉,并赔偿损失一百万。

    周汝昌是我国著名的红学家、书法家,于1993年时提写了“曹雪芹家酒”书法作品。

    “曹雪芹家酒”原名浭酒,是由曹雪芹家族酿酒作坊沿革发展而来的,至今已有400多年的历史。唐山曹雪芹酒业有限公司生产酿造“曹雪芹家酒”,并申请注册了“曹雪芹家酒”、“曹雪芹”商标。该公司在生产经营酒类产品的过程中,未经授权,将周汝昌提写的书法作品作为其酿造的酒类产品的名称,用于产品外包装及广告宣传中,并且对书法作品进行了截取性使用。

    周汝昌以著作权被侵害为由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唐山曹雪芹酒业有限公司停止侵犯书法作品著作权的行为,公开赔礼道歉,并承担由于侵权给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100万元。

    此案目前正在审理之中。(高志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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