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知名运动鞋厂提起商标诉讼
〖2005-12-13 22:52: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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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尔尔
美国知名运动鞋品牌新某运动鞋公司是注册商标“N”的图形、“NB”和“NEWBALANCE”的商标注册人,已被我国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核准注册。1995年1月23日,新某运动鞋公司与阳江市某鞋业公司签订了一份《商标许可合同》,合同约定:商标权人授权阳江市某鞋业公司在特定商品(鞋)的生产和包装上使用原告的上述三个注册商标,同时,阳江市某鞋业公司不是上述三个注册商标的独家被许可方。新某运动鞋公司对该合同在美国办理了公证手续。1995年7月13日,双方当事人签订了《商标许可合同补充协议》,内容为:1995年1月23日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协议的有效期为1995年1月25日至2003年4月14日,且在注册商标续展后该有效期将自动延长。如果一方当事人提前90天给予另一方当事人书面通知,“协议”提前终止。
2000年11月25日及12月12日,新某运动鞋公司发现深圳市鞋业公司在深圳两家商场销售“纽巴伦”(NEWBALANCE的中文译名)的运动鞋,并取得了销售发票,以此向法庭指证深圳市某鞋业公司为销售侵权,同时也起诉阳江市某鞋业公司的生产和销售行为也构成侵权。新某公司认为,其只许可给阳江市某鞋业公司在产品上使用商标,不允许其销售,该商品的销售在中国境内由香港某实业公司独家代理,并且新某公司已提前通知阳江市某鞋业公司,《商标许可合同》截止到1999年12月31日,因此,阳江市某鞋业公司的销售行为构成侵权。被告阳江市某鞋业公司认为,双方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是一个完整的许可关系,被告合法使用商标不构成对原告的侵权。本案在庭审中,双方争议的焦点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
一、原告是否将其所有的注册商标许可给被告阳江市某鞋业公司;
二、被告阳江市某鞋业公司生产、销售带有原告上述三个注册商标的运动鞋的起止时间;
三、被告深圳市某鞋业公司销售带有原告上述三个注册商标的运动鞋是否为侵权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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