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案追踪:“红河”命运去向何方?

〖2005-11-30 13:09: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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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尔尔
 
  因为一个商标引发一场官司,这样的事情在现实生活中时有发生。据专家统计,企业在被诉商标侵权的案件中,败诉率超过80%。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是云南省的一家上市公司,短短四年中,这个企业两次被起诉商标侵权。值得注意的是,两次诉讼的原告都是同一家公司——一个外省的小企业。四年前红河光明公司败诉构成商标侵权,今年9月,法院对最新的一次诉讼作出判决。这一次,红河光明公司能够胜诉吗?

  去年3月,一个山东的小企业把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理由是商标侵权。经过一年半的诉讼,今年9月12号,法院作出了判决,要求红河光明公司今后不能继续使用“红河红”这个商标,而且还要为过去使用这个商标赔偿原告1000多万元。

  记者:1000万元对你们企业意味着什么?

  云南红河徐晖:对于我们云南省少数民族地区来说是毁灭性的打击,后果非常严重。如果企业支付了1000万,就面临着400多职工的生存问题。

  红河光明公司的主要产品是啤酒。记者了解到,由于市场竞争激烈,这几年公司的日子并不好过,每年的产量仅有两三万吨,两条生产线有一条完全处于闲置状态。

  职工:现在市场疲软,竞争相当大,如果厂里垮了,我们这些职工怎么过日子。

  职工:要是赔偿1000万,企业就要面临倒闭,我们职工怎么办?

  这个企业为什么会惹上赔偿1000万的官司呢?这起官司的原告是山东泰和世纪投资公司和济南红河饮料制剂经营部。去年3月份,他们在广东佛山的一家便利店购买到“红河红”啤酒,啤酒的生产厂家正是红河光明公司。山东的两个企业随即他们向广东佛山中院起诉,他们表示自己拥有“红河”注册商标专用权,要求红河光明赔偿1000万元并停止侵权。法院判决后,红河光明公司认为官司输得很冤枉。

  云南红河徐晖:当时我们感到太离奇了,明明商标局经过核准注册的,也觉得可笑,这是我们的注册商标,怎么还有人来告,谈不上任何侵权。

  按照红河光明公司的说法,2001年,他们已经向国家工商总局申请了“红河红”等三个商标,国家工商总局也于2002年11月发布了公告,公告里明确写到:红河光明申请的“红河红”、“红菏”两个商标核准注册。然而,在判决书上,法院作出判决的主要理由是,红河光明公司始终没有提供“红河红”商标注册证。

  为什么国家工商总局发布了公告,商标仍然不算注册呢?记者从省工商局了解到,按照《商标法》的规定,商标初审公告只是商标注册申请过程中的一个程序,不代表商标已经核准注册。也就是说,2002年时,尽管工商总局出台了公告,但是“红河红”商标并没有得到注册。

  同时,《商标法》这样规定:“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就在这个期限内的2002年10月,山东泰和公司对红河光明公司申请注册的“红河红”啤酒商标提出了异议,他们认为,自己于2000年独家拥有“红河”啤酒饮料类商标的专用权,光明红河的“红河红”商标和自己的商标过于相似。2003年3月,国家工商总局向红河光明寄出了《商标异议答辩通知书》,要求红河光明公司答辩。

  红河光明:2003年4月,红河光明把答辩状提交给商标局,等待审理,从2003年到现在,两年半时间我们都没有收到商标局对这个商标异议的肯定或者是否定。

  果真如此吗?记者在省工商局了解到,国家工商总局在今年5月发布了一个更正公告,这个公告显示,2002年发布的有关“红河红”的公告无效。也就是说,“红河红”商标没有得到注册。

  然而,记者发现,光明红河公司从2002年开始生产“红河红”啤酒,也就是说,他们的生产行为是在没有取得商标注册的前提下进行的。对此,记者咨询了多位法律界的专家,他们都认为,正是这个原因造成红河光明公司在这次诉讼中败诉。值得注意的是,2002年,企业最初向国家工商总局申请“红河红”商标注册的时候,需要事先经过省工商局的初审才能上报,然而当时省工商总局并没有异议。

  为什么当时省工商局没有发现“红河红”和“红河”的相似呢?就这个问题,省工商局一直没有正面回答记者。一些法律专家也认为,如果当初有人能够提醒一下,所申请的“红河红”商标可能会和“红河”商标近似,换个字体或者颜色就可以避免。然而,随着采访的深入,令人惊讶的是,红河光明公司吃商标侵权的亏也不是第一次了,而且吃亏也吃在了“红河”二字上。

  据了解,红河光明公司是从1989年开始生产啤酒的,当时是与上海合作生产“光明”牌啤酒。1993年,公司成功进行了改制,由国有企业改制成为股份制企业。1994年,这个企业开始生产啤酒,最初定下的商标是“红河”。

  云南红河徐晖:94年公司考虑遵照州委州政府关于打造红河集体形象,红河品牌的要求,94年向工商部门申请(啤酒类)“红河”商标。

  然而,红河光明公司向所在地开远市工商局申请注册啤酒类“红河”商标,但没有成功。记者没有采访到开远市工商局,但在开具的情况说明里这样表述,根据《商标法》相关条款的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开远工商局认为,“红河”是州级行政区划地名,于是没有核准红河光明公司的申请。徐晖告诉记者,在“红河”商标被驳回后,他们改为申请“滇泉”商标,得到了商标注册证。为了突出地方特色,他们在滇泉牌啤酒的标签上加上了“红河”二字。

  大屏幕中就是光明红河公司的“滇泉”牌商标,我发现,在整个图案中,“滇泉”二字所占的比例非常小,而且在角落的位置,而“红河”二字位居正中,所占的面积也非常大。对此,这个企业认为,这不会造成侵权。1999年红河光明成功上市,就在他们蓬勃发展的时候,一件令红河光明无法相信的事情发生了。

  2001年,红河光明突然接到山东济南红河饮料制剂经营部打来的电话,说其生产的“红河”啤酒侵犯了他们的商标权。随后,济南红河的负责人林辉来到云南进行协商。林辉表示,2000年,他们从大兴安岭的一家保健公司购买得到了饮料类“红河”商标的专用权,而大兴安岭的那家企业早在1997年就注册了啤酒饮料类“红河”商标。具体付出了多少转让费,林辉没有透露。林辉希望红河光明公司以120万买他们的“红河”商标,但协商没有成功。2001年10月,济南红河把红河光明公司告上了法庭。

  云南红河徐晖:红河光明感到非常奇怪、委屈,为什么云南、个旧都申请不到,而别人申请到了,现在成为别人攻击的武器。

  为什么在云南没有申请到的商标,在省外反而可以申请到呢? 2001年8月,在一头雾水当中,红河光明公司向国家工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撤销济南红河注册的“红河”商标。但在2002年,国家工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驳回了红河光明的申请。

  国家工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县级以上地名不是都不能注册,有的有第二含义的也可以注册。

  这位工作人员介绍,虽然《商标法》的相关条款这样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不过这句话之后还有这样一句话:“地名具有其它含义的除外。”这正是这位工作人员提到的第二含义。2002年,国家工商总局认为,“红河”的第二含义即红色的河流,于是他们维持济南红河已注册“红河”商标。值得注意的是,在采访林辉的过程中,记者发现他对《商标法》的相关条款非常熟悉。尤其在提到这一条款时,他坚持认为,红河不是地名。

  林辉:我们山东潍坊有条河,也叫红河,流经的地方叫红河镇。在全国红河商标大概有40到50个,所以说红河并不是说云南独有,也不现实。

  从2002年到2003年,红河光明分别向北京中院和北京高院起诉,要求撤销商评委的裁决,但都遭到了败诉。2003年十月,济南中院判决红河光明公司侵权成立,并判令红河光明公司向济南红河经营部赔偿50万元。“红河”的含义究竟是什么呢?为什么不同地方的工商部门有着不同的理解呢?记者多次来到省工商局寻求答案。
 
  律师:两个地方的商标审核部门在理解1983的《商标法》第八条出现了理解上的偏差,云南省商标审核部门在理解时认为红河就是红河州一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所以僵硬地认为不能作为商标使用。但根据《辞海》,红河是中俄和越南境内一条河流的称谓。

  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东北那家注册到了这个商标,就是对这个法律的正确理解。所以今后咱们在审核商标注册的时候,应该坚持原则也应该对法律灵活的运用。

  赖律师告诉记者,红河光明两次吃亏透露出,云南企业自身对知识产权的不够重视,云南企业或个人的商标意识水平低下。有数据显示,2004年,云南商标申请的数量不到5千件,而广东省的商标申请数量达到9万多件,与云南相邻的四川,商标申请数量也达到了2万多件。与此同时,有人却在利用着这种薄弱的意识。在全国各地,有这样一些企业,规模虽然不大,却在想方设法抢注商标。一旦抢注成功后,他们又会通过各种渠道寻找另一些企业,这些企业使用的商标和自己的抢注商标非常相似。随即,他们千方百计取得有利于自己的凭证。就拿红河光明公司来说,有一件事一直让他们感到后悔,2000年上半年,一家山东企业主动打来电话购买一箱“红河”啤酒,对方提出先汇款再发货,并要求提供银行账号。

  云南红河徐晖:我们不会多想别人是不是恶意,所以当时就这样销售,发往济南,事后证明,济南受理这个案子,我们认为这是圈套。

  记者:有媒体说你是商标诉讼专业户,你觉得是吗?

  林辉:以前我也不懂,现在多少懂一点了,专业户是对我高看了。

  看完片子,我想到这样一条消息,就在2008年奥运吉祥物发布的当晚,与“福娃”有关的多个域名都已被抢注。商标抢注似乎有些防不胜防。有关人士呼吁,一方面,无论是个人还是单位甚至国家都要对自己的知识产权保持警惕;另一方面,国家应出台相应政策和法律对这股抢注之风进行治理,保护一些特定资源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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