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青虎:第1000期《商标公告》是中国商标事业发展的里程碑

〖2005-11-24 20:17:00时〗 本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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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商标专网  本网信息整理编辑:尔尔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局长 安青虎:

  向社会公告商标注册及其他有关事项是商标注册工作中的一道重要的法定程序。《商标法》规定,“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商标局编印发行《商标公告》”。通过编辑发行《商标公告》,既为相关权利人提供维护自己商标权益的机会,又有利于其他社会公众及时了解商标注册的有关信息。

  1980年,我国恢复了全国商标统一注册工作,同时也恢复了《商标公告》的出版发行。20多年来,我国的商标事业不断发展,《商标公告》信息量和发行量也不断增加。

  随着商标注册年申请量从1980年的2.6万件增长至2004年的58.8万件,为保证商标注册工作的各项信息能够及时公之于众,《商标公告》的出版频率越来越快。1980年,每月出版1期,每年发行12期。1981年至1985年,每月出版2期,每年发行24期。1986年发行33期。1987年至1992年每月出版3期,每年发行36期。1993年改为每月出版4期,每年发行48期。1995年7月至1997年每期扩编为上下两册,1998年至1999年每期恢复为单册,2000年至今每期又扩编为上下两册。

  从1980年至本周,《商标公告》已编辑出版1000期,共1360册。此外,还根据商标注册工作的需要,先后编辑发行增刊46期,并自2004年11月开始发行《商标异议裁定书专刊》,现已编辑发行5期。

  与此同时,随着商标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商标工作政务公开力度的不断加大,《商标公告》刊登的内容越来越丰富。1980年,《商标公告》复刊时,仅刊登商标注册、续展和转让3项内容,每期刊登的信息仅为几百条。现在,《商标公告》则刊登初步审定、注册、续展、转让、变更、注销、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等42项商标注册内容,一期刊登的信息均在1.4万条至1.5万条之间。1000期《商标公告》共刊登各类商标注册信息580余万条。

  近年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不断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商标局的办公自动化水平不断提高,《商标公告》编辑出版工作发生了很大的变化。2001年10月投入使用的商标注册与管理自动化二期工程,建立了标准的商标数据库,实现了商标注册流程无纸化办公,提高了《商标公告》刊登的商标注册信息的准确率,减轻了《商标公告》编辑出版工作的劳动强度。2002年10月,商标局在继续出版纸质《商标公告》的同时,开始发行电子版《商标公告》。2003年11月,商标局开通了“中国商标网”,同年12月开始在该网站上发布处于异议期的《商标公告》(共12期),并永续发布最新一期《商标公告》。2004年11月,商标局开始发行纸质《商标异议裁定书专刊》,同时以电子形式在“中国商标网”上发布。可以预料,随着信息技术在商标工作中的进一步应用和在公众中的进一步普及,电子版《商标公告》将逐步取代纸质《商标公告》,成为社会公众了解商标注册信息的主要途径。

  虽然中国商标注册的历史已有80多年,但连续出版《商标公告》至第1000期还是第一次,值得庆贺和纪念。《商标公告》第1000期,是中国商标事业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它不仅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的巨大发展,也标志着中国商标事业开始迈向新的征程。

  祝《商标公告》在中国商标事业未来的发展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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